《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蔞貝蘞芨攻烏,
藻戟遂蕪俱戰草,
諸參辛勺叛藜蘆。
解析:
第一句:本草明確的指出了十八種藥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蔞(瓜蔞) 貝(貝母) 蘞(白蘞) 及(白及)攻擊或與烏(烏頭)相對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與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諸參(人蔘、丹蔘、沙蔘、玄蔘等所有的參)辛(細辛)芍(赤芍 白芍)與藜蘆相背叛
《十九畏歌》
硫黃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見便相爭。
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
丁香莫與鬱金見,牙硝難合京三稜。
川烏草烏不順犀,人蔘最怕五靈脂。
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解析:
硫黃畏朴硝、芒硝、皮硝、玄明粉;
水銀畏砒霜、信石、紅砒、白砒;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巴豆霜畏牽牛子(黑醜、白醜);
公丁香、母丁香畏鬱金(黑鬱金、黃鬱金); 牙硝、玄明粉畏三稜;
川烏、草烏、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廣角; 人蔘畏五靈脂;
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
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稜、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以及辛熱等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凡禁用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斟情使用。但沒有特殊必要時,應儘量避免,以防發生事故。
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葱;地黃、何首烏忌葱、蒜、蘿蔔,薄荷忌鼈肉;茯苓忌醋;鼈甲忌莧菜:以及蜜忌葱等記載。這説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於疾病的關係,在服藥期間,凡屬生冷、粘膩、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高燒患者還應忌油。
99藥劑師温馨提示: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對其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採取慎重態度。一般説來,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