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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讓侄女上戶口 妹妹離婚讓丈夫娶姐姐!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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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讓侄女上戶口 妹妹離婚讓丈夫娶姐姐!
  爲侄女上戶,妹妹竟讓老公娶姐姐

姐姐非婚生子,妹妹制定上戶方案助侄女上戶,還購買了假出生證明,觸犯了刑法

“如果上天能再給我一次機會,爲了姐姐我仍會選擇離婚,只是不會花80元錢去買出生證明。”34歲的李曉媛因爲親情站上了南岸區法院被告席。去年初,李曉媛的親姐姐李曉莉非婚產下一名女嬰,無法給孩子上戶。看姐姐整日爲此事着急,妹妹李曉媛便謀劃了“上戶方案”:爲了幫姐姐,她與自己的丈夫離婚,然後讓親姐姐與自己的老公結婚。

姐妹從小感情就好

出生在江津農村的李曉莉和李曉媛,曾經是村裏的兩朵姊妹花。李曉媛是妹妹,比曉莉小2歲,家裏排行老幺,上面還有兩個哥哥。

由於農活較多,在姐妹倆還在上小學時,父母就會讓曉莉幫忙收割或煮飯。每次見姐姐忙裏忙外,曉媛就會過去搶着做事。有一次,姐姐曉莉因爲切豬草,手背被劃了一條長長的口,鮮血直流。曉媛緊張地哭着到處找媽媽,隨後幾天,家務事由曉媛一個人全包。村裏很多人都羨慕她們姐妹倆,相親相愛、互相照顧。

姐姐突然稱懷孕了

雖然家庭條件不好,但曉媛的父母還是讓她讀完了初中。而曉莉只念了一年初中就退學在家務農。

待曉媛初中畢業後,姐妹倆反覆輾轉深圳、廣州、上海等地打工,兩人相依爲命感情深厚。

2004年,曉媛與周海濤相識。一年後,海濤提出回重慶結婚。在姐姐曉莉的准許下,三人回到重慶南岸區找了工作。讓曉媛十分意外的是,前年6月,曉莉無助地找到曉媛,說自己已有兩個月身孕,並打算將孩子生下來。那時,曉莉34歲。

妹妹盤算上戶方案

在曉媛的記憶中,只見過曉莉口中的男朋友幾次面。讓她憤怒的是,在姐姐懷孕兩個月後,該男子玩起了失蹤,“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但曉莉還是堅持要將孩子生下來。去年上半年,侄女墜地,曉莉爲她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張淇”。坐月子期間,曉莉不敢告訴在農村的父母,只有曉媛陪同。

由於曉莉是未婚生育,女兒張淇出生後一直沒辦相關上戶手續。眼看姐姐爲侄女的事整日焦慮,曉媛開始盤算着“上戶方案”。反覆思索後,計謀出爐:曉媛先與丈夫周海濤離婚,姐姐再與周海濤結婚,然後去買一個醫院的出生證明,最後就可帶着結婚證和出生證上戶了。

妹妹爲此觸犯刑法

去年7月,“上戶方案”開始實施,曉媛與周海濤很快離婚。隨後,周海濤與曉莉成功辦理了結婚手續。方案進行到第三步,曉媛又到南坪汽車站附近花了近80元買了一張出生證。她將侄女的名字改爲周淇,父親一欄寫上週海濤。

去年底,曉媛陪同曉莉來到南岸區公安機關辦理嬰兒入戶手續,不料工作人員當場發現了出生證系僞造。隨後,經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進一步確定系僞造。

歸案後,李曉媛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昨天,記者從南岸區法院瞭解到,法官認爲,李曉媛非法購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其行爲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半年。鑑於被告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緩刑一年。

(文中文物系化名)

重慶晨報記者 袁婧

律師點評》

重慶麗達律師事務所張波律師說:這是一個引人深思的案例。其一,婚姻並非兒戲,他們把婚姻作爲規避相關法律法規的工具,違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願、合法的原則性規定,同時也褻瀆了婚姻的神聖性。

其二,出生證明是國家進行計劃生育管理及戶籍制度管理的有效證件之一,禁止僞造或買賣。曉媛的行爲,雖動機值得理解,但確已觸犯刑法,最終只能自食其果。

這則真實的案例提醒廣大讀者,親情固然重要,朋友有難出謀劃策也是美德,但不能因此觸碰道德底線,更不能觸犯法律尤其是刑法的強制性規定,否則,後果可能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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