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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豬骨混人骨造6104具“假死人” 領千萬遷葬費

來源:爵士範    閱讀: 8.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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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報道,“臺北港特定區開發案”2012年挖出大量無主骨骸,之後由得標的典固人文公司負責開挖、撿骨,但該公司負責人林功輝竟指派下屬用獸骨混充人骨,共計用6104袋“假死人”充數報帳,騙取1628萬(新臺幣,下同)。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林功輝3年、曾錦田3年徒刑。

臺商豬骨混人骨造6104具“假死人” 領千萬遷葬費

豬骨混人骨造假死人

判決指出,新北市地政局的“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2012年在八里廖添丁廟發現大量無主墳,便下包給典故公司進行挖掘、遷葬事宜。

典故負責人林功輝怕骸骨數量不夠會虧本,遂指示下屬曾錦田夫婦等人四處收購廢棄豬骨,與人骨混合後送去火葬場焚燒、裝罐;他還以不同角度地點重複拍攝骸骨,製造假資料報帳。此外,擔任新北市八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裏幹事的連龍得,借負責殯葬管理之權,向林以“借錢”的名義收賄35萬元,甚至多次要求對方帶他去聲色場所消費、提供租車費及油錢等共計70萬元。

臺商豬骨混人骨造6104具“假死人” 領千萬遷葬費 第2張

6104具假死人

合議庭指出,依法查扣的6110包骨袋中有6104包骸骨是以“5比5”爲比例混有豬骨,林等人因此不法獲利1628萬5420元;由於連男並不知情林男等人的犯行,故依貪污等罪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法官表示,殯葬業者以豬骨混入人骨的行爲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是對死者的大不敬,依詐欺罪取財判林功輝、曾錦田夫婦3年徒刑,協助員工遊、林2人1年10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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