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牙裏被藏針六年 醫院稱:操作沒違規

牙裏被藏針六年 醫院稱:操作沒違規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1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3毫米針折斷留牙齒內 被告稱:操作沒違規

牙裏被藏針六年 醫院稱:操作沒違規

晨報訊(記者 何欣)“如果把一截針在你牙裏放六年,你什麼感覺?”李曉東(化名)在法庭上質問自己的主治醫生。六年前,在一次治牙的過程中,一段約3毫米長的針折斷並遺留在李曉東的牙齒內,而醫院方面的解釋是,該情況屬於“治療併發症”,因此醫院方面不應承擔責任。近日,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2006年4月,李曉東因爲牙疼,在父親陪同下來到昌平區南口醫院治療。“醫生當時說牙發炎了,要把裏面清空,把神經殺死後重新填充東西。”李曉東回憶當時的治療經過。爲此,2006年4月7日到5月3日期間,李曉東在南口醫院一共進行了8次治療。記者在李曉東提交給法院的一份電子病歷卡上看到,4月22日病例的備註上寫着“近頰側根內有約3mm擴大針折斷未取出”。

李曉東感到不放心,帶着這截斷針去了昌平幾家醫院進行諮詢,誰料幾家醫院都說沒見過這種情況,不知該怎麼處理,讓李曉東去城裏的口腔醫院諮詢。“當時嫌麻煩,加上醫生跟我說不會影響今後的生活,所以就按他說的直接填充了。”

然而之後的六年內,牙裏的斷針儼然成了一個“不定時炸彈”。“時不時就疼一下,有時一星期兩三次,有時兩三個星期一次。牙疼不是病,疼起來真要命,那感覺真是誰疼誰知道。”李曉東於去年底在口腔醫院做手術,將這根3毫米的斷針取出,並向昌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南口醫院賠償自己各項損失84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5萬元。

■庭審現場

醫院不賠償 原告不鑑定

對於李曉東的起訴,顧醫生略顯委屈:“當時初步診斷患者是慢性牙周炎,採取填充治療的方法也是恰當的,而且在操作上沒有違規行爲,所以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醫院方面的答辯狀中表示,採用根管治療時,根管銼(針狀,編者注)與根管內壁發生接觸時折斷是難以避免的,“屬於治療併發症”。爲此,院方當庭出示了李曉東就診時的電子病歷卡,以及一些醫學文獻的複印件。

庭審中,原告李曉東一直堅持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鑑定。“針摺進去了,他跟我說沒事。這都是明擺着的,有什麼可鑑定的?”“不鑑定,分不出責任怎麼辦?”法官問。李曉東回答:“鑑定還得出好多錢,這錢誰出?法官您看着辦吧,我相信您。”法院當庭沒有做出判決。

■相關鏈接

操作不當可致根管銼折斷

根管治療是針對牙齒、牙髓、根尖病變的一個治療過程。根管治療術是通過清除根管內的壞死物質,進行適當的消毒,充填根管,以去除根管內容物對根尖周圍組織的不良刺激,防止發生根尖周病變或促進根尖周病變癒合的一種治療方法。

而對於根管銼折斷的原因,被告南口醫院提交的醫療文獻中表示,其原因可能有兩種,一是根管預備器械使用時間過長,或使用過度;二是操作技術不當,如擴大根管用力過猛等。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拉呱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