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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審第4日陳世峯發言還原事發經過 陳世峯的父母是官員嗎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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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審第4日陳世峯發言還原事發經過 陳世峯的父母是官員嗎

(12月14日)江歌案庭審第四日,陳世峯將答檢方提問,以下是陳世峯的陳述。

陳世峯出庭,以下是陳世峯在法庭上的發言。

陳:劉把江歌推出去。劉揹包裏,可能有刀,拿鑰匙時帶出了一個東西,但我不確定。

陳:劉把江歌推出去時,說,三叔,你堅持住,我害怕。但我再三回憶,刀到底從哪裏來的?發音很相近,可能她把江推出去後說的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

陳:當時江歌背對着門,身子夾在門和房間中間。門半開着30釐米左右。劉把江歌推出去了,推的同時,她說,3叔,你接住,我害怕。(江母哭)

陳:我完全確信劉已進屋,江慢慢朝房間走時,江慢慢用右手打開房門,半身在外,半身在裏面。準確地說,右半身在外。我拍了江歌肩膀兩下。她被嚇到了,突然回頭,啊地叫了一聲。我瞬間用手捂住她的嘴,手又立馬縮回來,噓,示意她安靜。

陳世峯答檢方提問

案發兇器“刀”是案件的關鍵

陳世峯主張:江歌拿着刀,主動刺向陳世峯

江歌傷口的照片首次在法庭公開

陳世峯完全否認“刀”是自己帶來的

陳世峯表示:自己是出於防衛,無意中刺傷了江歌

關於門鈴聲響:在警方公佈的報警錄音中,出現了門鈴的聲音,但是,陳世峯表示自己沒看到江歌按了門鈴,而劉鑫也表示,自己沒有聽到門鈴聲響。

陳:江突然從手裏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過來。我用左手去擋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換手後,立刻就刺了過來。...我試着把刀奪下來。想把她手掰開。我要是想弄傷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嗎?我以爲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鬆手,刀不知會刺到哪裏,我不能鬆手。準備將她手固定在牆上,她反抗,我想奪下來,一瞬間,她也許想把刀挪到別處,也許力氣沒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嚨。

另據12月14日陳世峯說:曾在劉鑫包裏看到一個東西,覺得是刀 在12月14日上午的庭審中,關於刀到底是從哪來的問題,陳世峯迴答說,白天他曾在劉鑫拿鑰匙的時候,在她的包裏看到過一個東西,當時沒看清,後來回想起來,覺得是刀。

陳世峯:刀插在脖子上的傷口上,把刀拔出來,傷口往外冒血沫狀的,使勁往流,血流很多,用袖子按住傷口,當時自己很慌亂

陳世峯:想到有人在報警就覺得完蛋了這次徹底完蛋了,如果江歌還活着,肯定需要大量治療費,父母經濟狀況不好,把他殺了,自己來承擔這個責任

陳世峯迴答父母經濟狀況:沒有什麼,都已經60多歲了,沒有工作、失業,沒有經濟來源

陳世峯:有想過要逃掉,下決心把江歌殺掉1、2秒的時間

陳世峯迴答造成這次事件最關鍵原因:我覺得我對戀愛、人際關係處理上有很大的問題,如果當時跟劉鑫分開,就不會有這件事情

陳世峯:寫過好多次道歉信,但沒有提交給法庭;爸爸媽媽給江歌母親寫了道歉信,署名是媽媽的名字;父母想代我向江歌媽媽謝罪

爲什麼爸媽沒來法庭?提到爸爸媽媽時,陳世峯一直在哭泣,父母在住院;因爲江歌也沒能跟爸媽見最後一面,對不起他們

最後還有什麼想說的?陳世峯:想透過法庭,對於事件受害人劉鑫,殺人事件受害人江歌,說一聲真的真的對不起,我此生都無法原諒自己,真的真的對不起;特別是對江歌的媽媽,我無法用言語去表達自己的道歉,真的真的對不起

陳:我寫過很多次道歉信,但沒交給法庭。因爲對我來說,這裏是我唯一跟江歌母親見面的機會,我想當面把道歉信遞到她手上,想當面跟她說對不起。陳泣不成聲,背部發抖。的日本律師也當庭哽咽,一直用手帕擦淚。江母時而點頭、搖頭、沒有太大情緒波動,看前方。

陳:刀刃斷掉了,我去拿刀刃,刀柄滑落。我絕對沒有把刀柄扔在樓梯上。律師出示警方找到的刀柄照片,陳:和當時的刀柄完全不一樣。這把刀柄看起來非常乾淨。但刀柄當時很滑,應該有很多血。

檢方:江歌10月14日曾告訴你,劉鑫懷孕了,你付了10萬日元。你和劉鑫確認了嗎?

陳:江歌來學校找我,我回家去取了10萬日元。沒有直接跟劉鑫確認過。

檢方:爲什麼2日夜裏你沒跟江約好,就直接去她家,要諮詢情感問題?

陳:這可能是中日不同的文化。日本人要先約定,我們中國並不需要這樣誰去誰家。我不覺得江歌會拒絕我(不讓我進屋)。

以上是陳世峯的供詞。

江歌案庭審第4日陳世峯發言還原事發經過 陳世峯的父母是官員嗎 第2張

不過,關於正在日本東京地方開庭審理的江歌,陳世峯的辯詞和劉鑫的證詞已經被法官及陪審團全面拒絕,涉及案情細節的判斷,將由陪審團根據檢方證據體系做出判斷:

1、門是誰鎖上的?

大內公寓201的門鎖,是一個普通的雙舌門鎖,如果要從門外鎖上,必須使用鑰匙。而江歌在案發當時,沒有機會掏出鑰匙鎖門。如果劉鑫沒有從門內鎖閉,門外可以通過轉動門把手輕易打開。很顯然,門鎖必然是劉鑫從屋內鎖上的。劉鑫鎖門的原因也必然是看到了,或者參與了陳世峯和江歌之間的身體接觸後,恐慌之下鎖上了房門。那麼,劉鑫必然是看到了陳世峯劫持、刺殺江歌的初始過程,然後鎖門驚慌報警。

2、門鈴是誰按的?

劉鑫否認聽到過門鈴聲,陳世峯也否認曾經按過門鈴,但是在警方的報警電話中,確實能夠聽到持續的門鈴聲。按門鈴的人只有二個,江歌或者陳世峯。江歌在受到陳世峯的劫持或者攻擊時,不可能從容的去按壓門鈴,如果試圖向屋內的劉鑫呼救,也不可能按壓門鈴,並且希望能夠發出更大的聲響,即使江歌的雙手被陳世峯控制,江歌也會採取拍打或者腳踢門扇的方法。而只有陳世峯,不希望發出足以引起周圍鄰居的動靜,而採取按壓門鈴的方式。顯然,持續按壓門鈴,只有陳世峯。

3、陳世峯究竟是去找誰的?

陳世峯聲稱是去找江歌聊聊的,如果這個目的屬實,那麼,陳世峯在門外劫持了江歌之後去,完全應該迅速脫離201室的門前,避免引起屋內劉鑫的發現,而將江歌帶離門前,另找場地溝通。根據案發時的所有證據顯示,陳世峯在劫持了江歌之後去,仍然在201室門前糾纏,最終殺人。因此,陳世峯的目標,必然是劉鑫。

4、刀是誰的?

陳世峯聲稱刀具是劉鑫遞給江歌的,劉鑫予以否認。陳世峯最初在門外控制了江歌,無論是江歌本人或者劉鑫,都不會意識到陳世峯會行兇殺人,激烈衝突的情形下,劉鑫也沒有時間和機會去尋找刀具,更不會有有主觀意識用刀具去對抗陳世峯。因此,刀具必然是陳世峯事先帶來的。根據警方在實驗室查獲的刀具包裝,或許能夠在這個包裝盒上找到陳世峯的指紋或者生物痕跡。

5、是否第一刀斃命?

根據現場的痕跡,陳世峯辯護律師聲稱的第一刀誤傷致死的說法,顯然是無法成立的。現場的門上和牆上,存在大量刮擦血跡,如果第一刀斃命,江歌倒地,牆面上和門上,只會留下噴濺血跡,而非刮擦血跡。

6、誰清理了現場?

庭審第三天,法官和控方檢察官詢問了劉鑫,是否在案發後出門過?意味着警方沒有在門鈴上以及門把手上找到指紋,也即意味着有人在案發後清理過門把手以及門鈴按鈕。結合刀柄也被清理過的情況,說明案發後有人匆忙清理過現場。二選一,陳世峯和劉鑫。如果是陳世峯清理過門把手、刀柄、門鈴按鈕,那麼陳世峯就不可能將刀柄遺留在現場。那麼,最大的可能是劉鑫在警方到達現場之前,匆忙出來清理過門把手和門鈴按鈕。警方的報警電話錄音中劉鑫稱“姐姐倒下了,救護車快來",也從側面證明了劉鑫曾經出門查看了現場。

7、刀刃去哪裏了?

陳世峯聲稱案發後逃離現場的時候,刀柄滑落在現場,刀刃被埋在了一個建築工地,但警方沒有找到。由於刀柄被發現的位置距離現場較遠,且被清理過,刀柄比刀刃更加容易攜帶,陳世峯沒有理由只帶走刀刃而遺留下刀柄。因此,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陳世峯並沒有帶走刀刃,而是被案發後去出門查看現場的劉鑫處理掉了。由於刀柄是塑料材質,難以藏匿,因此擦抹清理後,被遠遠的扔了出去,而刀刃輕薄,很可能被劉鑫扔進了抽水馬桶。

8、案發後陳世峯的異常表現:

案發後,陳世峯逃離現場,叫了出租車並且中途取錢,回到住所處理衣物,回家後扔了沾有血跡的鞋;第二天把褲子、帽子扔在樓下垃圾場。陳世峯處理上述事情表現得極爲從容。這顯得極爲詭異:正常情況下,陳世峯不可能判斷在殺害江歌后,屋內的劉鑫毫無察覺,也不會想到是自己所爲,陳世峯在逃離現場到時候,意識到劉鑫向警方報案後,警方正在四處緝捕自己。此刻陳世峯應該在逃離現場的過程中,就緊急處理掉相關證據,而且應該意識到警方有可能先於自己到達自己的住所,陳世峯甚至應該不敢回到住所。陳世峯在案發後的一系列從容表現,只能用陳世峯和劉鑫之間,存在着某種默契或者承諾。

9、關於劉鑫:

至此,唯一的懸念,就是劉鑫是否會被日本警方以包庇罪或者僞證罪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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