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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事件会是网络暴力的终结者吗 不可能!

来源:爵士范    阅读: 2.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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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在生活中,往往是被调侃的对象,尤其是女性,一名少女就因此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13岁的美国女孩梅根,由于体胖被叫“肥婆”,受不了羞辱,自尊心受损,带头的始作俑者是一名妇女。

梅根事件会是网络暴力的终结者吗 不可能!

梅根事件经过

梅根事件经过

梅根·梅尔

13岁的梅根是提娜的女儿,她很脆弱,身体有点超重,情绪一直不太好。提娜说,上三年级时,梅根就开始讨厌自己,开始谈到自杀的话题,经常沮丧及注意力不集中。需要每周进行定期咨询并接受接续的治疗。梅根曾央求了几个月的时间,最后母亲才同意她在MySpace上申请了一个帐户。母亲想,让女儿通过网络交朋友也许是不错的,毕竟梅根还是个敏感的女孩,很需要感情交流。可是正因为如此,梅根在心理上才非常脆弱。

在西部中学校读到了七年级时,梅根变得肥胖超重,不过很活泼。她会和其他同学一起打排球,在学校里,排球队员是仅次于足球队员的风云人物。梅根还会模仿师姐们的时髦打扮,很喜欢Hollister和A&F的衣服。有时候,她的眉毛油涂地太多了,把自己画地像个浣熊。偶尔,她还会愉快地接受足球宝贝的邀请,在午饭时,坐在最显眼的桌子上吃饭。

可是,这些春风得意的时刻到了体育课时就全都不见了。梅根不得不把大号的衣服脱掉换上运动衫和T恤。“每次上体育课时,大家都会叫她肥婆,”她的同学劳拉说,“有一次,我还看到她自己躲在衣帽间里哭泣。”

经过难熬的一年后,梅根的父母把女儿转到了一所叫“完美之身”的天主教学校里。这所学校有严格的校规,严禁学生们拉帮结伙。学生们都要穿校服,吃饭时会被分到不同的饭桌,以便有机会跟每个人都能更好地交流。

梅根的朋友14岁的雷切尔说,“在那个学校根本没有什么性质的团伙,虽然你可能会跟某些人关系更好一些,不过也可以走上前去跟每个人搭话,大家都会友善地回应你的。”

梅根事件会是网络暴力的终结者吗 不可能! 第2张

梅根事件

网络暴力

逃离了原来在学校里的可怕经历的梅根依然保留着自己在MySpace上的网页。“实际上,她的年龄还未到,因为必须14岁以上才可以拥有一个网页,”梅根的妈妈说,“可是我知道密码,她收到或发出的每一条信息我都会看看,我想我会确保安全的,同时又能让梅根认识几个朋友。”

后来,梅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叫乔希(Josh)的16岁英俊男孩,乔希说她很漂亮。可是,这个乔希压根就不存在。她是梅根一个朋友的妈妈虚拟出来的,与她们家只隔了四户人家。劳丽·德鲁是梅根一个同学的母亲,与梅根住同一街区。她在MySpace网站上创建了一个用户,谎称自己是名叫乔希·埃文思的小男生。她和她的女儿一直通过网络捉弄梅根,让她认为这个叫乔希的男生喜欢上了她。

六周之后,乔希突然变脸,说她卑鄙,朋友们都觉得她很肮脏。很多其他的人也加入了这场网上暴行,骂她“肥婆”,“娼妓”。多个女生也自称是乔希,通过MySpace网站给梅根发信息,称很讨厌她,并不断地羞辱她。这些据称不明就里的女生不断跟贴残忍地落井下石。

一开始,13岁的梅根开始还击,用她能想到的最难听的话来回敬污辱她的那些人,可是这些却招致了对方变本加厉的报复,更加恶毒的咒骂透过网络铺天盖地地袭来,梅根脆弱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考验。

“妈妈,这些人太恐怖了!”一次打电话时,她对着话筒抽泣着跟母亲说。打完电话后一个小时,这位13岁的小姑娘就跑进卧室在壁橱的横梁上用皮带自缢身亡。

提娜说,女儿以前也经常受到这种网上暴力,多年来一直渴望有男生喜欢自己,乔希的变脸对她的打击太大了,“遭到了巨大的污辱后,梅根完全绝望了。”

劳丽·德鲁

当地警方告知梅根的父母,他们对这件事无能为力。警方称,那个捏造乔希的妇女劳丽.德鲁(Lori Drew)没有受到任何指控,因为她的行为不适用任何一条法律。她跟警方说,她之所以这么做,是想获得梅根的信任,从而了解一下她对自己女儿的看法。得知通过网上暴力逼死小梅根的成年妇女不会受到任何指控后,梅根的父母非常愤怒。“我们的女儿是自杀的,”梅根的母亲说,“可是我依然认为那个女人的做法绝对是犯罪行为。”

提娜正和丈夫罗恩离婚,她承认说劳丽可能没有想到结果会这么严重,可是他们两家隔得很近,劳丽的女儿经常和梅根一起睡觉,并和他们一起去购物。劳丽知道梅根的情绪比较特别。

“她还不如拿一把枪指着梅根的头。她以为这很有趣,以为这是一场游戏。我就是想把他们送进监狱。”提娜说,“她是个成年人,却这么挖空心思对付一个小孩子。她扮作一个16岁的小男生,先是把我女儿吹上天,又把她重重地摔在地上。我一定会继续争取,直到她受到法律审判。”“不管怎样也不能挽回我女儿的生命了,可是我们的法律确实需要有一个改变,以保护更多的儿童不受网络暴力的侵害。”

事情发生后,劳丽一家一直没有在公共场合露面,只是通过律师否认了对她的指控。48岁的劳丽·德鲁竟然无罪可控。她51岁的丈夫科特是当地一家工厂的经理,她是一个广告销售员。警方的说法也激起了美国民众的愤怒。

一个叫莎拉·威尔斯的网民最先确认了劳丽·德鲁的身份,并把她的名字贴在了网上。随后跟贴的人很快把劳丽的地址、电话号码等其他信息全都曝了出来,旨在鼓动社区里的人发起一场孤立羞辱她的战役。有意思的是,第二天竟然有另一位博主向莎拉发起了报复,把莎拉的姓名和地址电话也贴在了网上。愤怒的电子邮件铺天盖地地向他们涌来,他们甚至还收到了死亡威胁。整个街区的人都知道了他们,邻居们连手孤立他们,有人用砖头砸他们的窗户,他们还受到了漆弹的攻击。全国范围内的大批判逼迫劳丽中断了自己已经做了九年的广告工作,因为她的单位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她的家人和朋友也为此受到压力。

网络专家对此有一定程度的认可,称这是人们社会良知的一种爆发。不过,这种群体性的羞辱活动也可能带来负面的效果,“人们这么做是想努力捍卫社会准则及良好的社会秩序,问题在于这种做法本身已经对社会准则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让事情变得更加失控。”

梅根事件会是网络暴力的终结者吗 不可能! 第3张

梅根事件影响

梅根事件影响

当然,这个恶作剧引发的悲惨事件只是一个个案,大部分的母亲都不会这样做,而极少青少年会像梅根一样寻短见。可是梅根的悲剧却是网络暴力的一个血淋淋的个案。手机拍照和短信,以及各种各样的交友网站、电子邮件及即时信息,让青少年们有了更多的途径彼此捉弄、揶揄甚至威胁同龄人。

和大部分暴行一样,逼死梅根的那伙人也很残忍、很冷酷。他们一大群人聚集在MySpace网络上,骂梅根撒谎成性,骂她是个肥胖的娼妓,以及更难听更恶毒的话。与传统的暴力不同,高科技暴力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青少年们彼此之间甚至永远都不必要见面。面对匿名的网络暴力,受害人往往无处可逃。

就在梅根所在的镇上,青少年们都说喜欢使用网络,有些人的确通过这个绝佳的途径威逼其他人。而有些孩子则担心自己会成为网络暴力的加害对象。“一旦上了MySpace,你被像掉进了一个陷阱里,”12岁的西中学校七年级学生詹克说,“你会全神贯注地跟着网上的情势发展,竭力避免对自己不利的消息的传播。”这个学校也是梅根生前就读的学校。

通常情况下,MySpace网站会通过人工和技术手段阻击攻击或威吓别人的网页出现,该公司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网站上还提供了用户举报网络暴力的途径。可是,儿童问题专家称,要想完全避免这类事情在网上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大部分青少年心理还不够成熟,还不能理智地面对虚拟的网络及可能出现的匿名攻击。例如,“青少年会把网上所说的东西都当真,”威斯康星大学副教授贾斯汀说,他是研究网络暴力问题的专家。

就像梅根案一样,受害人经常受到隔离,可是从来没有免于受到伤害,“在受害人的眼里,整个网络世界每个人都反对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来保护他们,”明尼苏达州大学教授沃尔特说,“网络暴力行为并不仅限于青少年在学校里的那段时间。他们根本无处可逃。”

梅根事件会是网络暴力的终结者吗 不可能! 第4张

梅根事件引人深思

梅根事件引人深思

1994年7月29日,7岁的美国新泽西州女孩梅根,被邻居杰西—个刚搬来此地、有过两次前科的性犯罪分子诱骗至家中,惨遭强奸并被杀害。“梅根事件”发生后,震惊了整个新泽西州。在社会的不断呼吁和努力下,1996年5月17日,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梅根法案”。

这项法案要求所有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报到、注册。社区居民有权上网或者到警察局追踪本地性罪犯的姓名、居住地点,而且可以将性罪犯的资料公布于众,等等。美国各州关于“梅根法案”的具体规定,也不尽相同。

比如,在华盛顿州,如果一名刑满释放的性罪犯乔迁新居,警察会挨家挨户打电话通知邻居,告知该罪犯的姓名和住址。有的州规定,这些性罪犯必须远离儿童,他们的居住地点必须在距离学校或者孩子集中地500英尺以外等等,如果违背上述条款立即逮捕。

“梅根法案”的出台,对震慑、防范这类性侵害犯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效果显著。然而,该法案一直以来不断受到诟病,比如其性犯罪概念的广泛化、犯罪分子终身受辱等。

近年来,我国女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相关法律、监管机制虽在逐步完善,但笔者认为,这些对于防范女童遭受性侵害还远远不够。笔者建议,可适当借鉴“梅根法案”的经验,并结合我国保护妇女儿童免遭性侵害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有关防范、保护机制提供制度支持。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员择业限制制度。对于刑满释放的性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改造表现等,在择业时进行适当限制,尽量避免从事和妇女儿童等接触过多的职业,比如教师、医生等。通过强化择业限制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免受性侵害。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员定期报告制度。对于刑满释放的性犯罪分子,在就业、迁居时,应当定期向当地派出所报告。若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人举报其性犯罪,可以免除其报告制度,并撤销有关性侵犯罪电子档案,避免性侵犯罪分子终身受辱。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员档案制度。可以结合司法实践,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员电子档案,实行全国联网,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需要查询。这种查询制度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鉴在检察机关已经普遍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管理模式,但需要凭借有关身份证件方可查询,防止电子档案过度公开化。

毫不客气的说,梅根事件可谓是血淋淋的网络暴力下,将网络暴力下的人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事态严重的梅根事件会是终结者吗?当然不可能,近一点的乔任梁,网络暴力就是侩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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