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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兇手拒絕自首致使448戶被連累遭殃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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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空墜物引發的悲劇是層出不窮,顯見部分業主公德心嚴重缺失,近日,重慶渝中區某小區發生一起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事件,導致該女童顱骨骨裂花掉8萬多元治療費,自己的女兒無端端被人用酸奶瓶砸傷,做父母的當然不能坐視不管,眼看沒有人肯出來承擔責任,於是孩子家長將這棟樓的448戶怒告法庭,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兇手拒絕自首致使448戶被連累遭殃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一粒老鼠屎糟蹋一鍋粥!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事件發生後,因爲兇手不肯主動出來自首承認酸奶瓶是自己扔的,導致該棟樓其他無辜住戶也要跟着躺槍遭殃,還被人告上法庭,這未免有些太不公平了!不過孩子家長卻認爲只有這樣才能給女兒挽回公道,不得不說,這位躲起來不肯擔責的兇手真是自私自利害人害己,連累448戶,試問你於心何忍?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兇手拒絕自首致使448戶被連累遭殃 第2張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2014年9月16日晚,重慶渝中區康田國際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砸人事件,一名兩歲多的小女孩被樓上扔下的酸奶瓶砸中,當場昏倒在地。後經醫院診療,女童的顱骨出現骨裂等症狀,醫藥費花費了8萬多。但是,肇事者未能找到。於是,孩子家長將159戶“有嫌疑”的鄰居告上法庭,提出索賠30餘萬元。

這159戶“有嫌疑”的鄰居是如何界定的呢?家長認爲,孩子出事地點旁邊那棟樓的2-33樓的1、2、3、4、5號房的業主具備實施高空拋物的條件。在實地探訪後也發現,1-5號這五個戶型的窗戶或陽臺都對着小區中庭,恰好能看到事發地。6-14號的戶型都在樓的背面,理論上不具備從家裏往下扔東西砸中受害人的條件。但是,這棟樓的每一層走廊裏還有一個公共窗口,恰好也對着事發地。也就是說,另外9戶人家以及外來人員都可以經過這個窗口往下扔東西。

因此,很多被列爲被告的住戶也依據此,認爲嫌疑人的“劃定範圍”不公平。

2015年10月19日,重慶渝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因被告沒到齊,法庭宣佈改日審理。2016年5月30日,此案舉行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按照法定程序,出庭的業主們向法庭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大部分業主認爲,如果有嫌疑,那麼整棟樓從2層到33層的448戶業主均有嫌疑,不能只起訴1-5號房的業主,因此申請將被告增加至448戶。

13日,該案在重慶渝中區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法院審理認爲,因該棟住宅樓的建築結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故並非原告之前起訴的第1-5號房的業主才具有實施加害行爲的可能。但是,關於可能實施加害行爲的主體亦不能無限擴大,因爲住宅樓理論上屬於較爲封閉的空間,所謂的房屋使用人一般係指長期使用房屋專有部分和公共部分的使用人,其才具有實施加害行爲的可能性,且該可能性不至於極小。故該小區其他單元的業主或外來人員並非此概念下的房屋使用人,不應納入補償責任主體範圍。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兇手拒絕自首致使448戶被連累遭殃 第3張

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

至於第一層的業主,本身不具有“高空拋物”的空間條件,故也應排除在本案補償責任主體之外。所以,本案的被告主體範圍應確定爲第2-33層的全部業主。

法院對原告的損失評析後認爲,對於原告提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殘鑑定費、殘疾賠償金等均予以支持,但是關於原告提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因本案並未確定具體侵權人,並非一般侵權案件,故精神損害撫慰金不應納入被告的補償範圍。綜上所述,原告的損失共計確認爲160304.08元。

最終,法院根據上述損失金額和應承擔補償責任的被告主體人數,酌情確定每名被告向原告補償360元。

今日共有10幾戶被告到庭聽取了宣判,隨機向他們詢問對宣判結果的看法,他們普遍表示,畢竟分攤下來,數額不算太大,對這一判決結果還是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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