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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鄉打人導遊被拘留 自曝行業潛規則:遊客消費導遊提成12%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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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女遊客接受電話採訪 講述當天遭遇

黑龍江導遊毆打女遊客事件的涉事導遊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事件中被打的女遊客宗某,接受了央視記者的電話採訪。

宗某說,她是在網上購買了2017年12月24日至25日 雪鄉兩日遊的旅遊產品,一共是288元,其中包含車費、吃飯和住宿,不包含其它自費項目。網上顯示的這一產品的供應商,是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力天分公司。

雪鄉打人導遊被拘留 自曝行業潛規則:遊客消費導遊提成12%

被打遊客 宗某:他們旅行社客服跟我說了,說這個自費項目你可以選擇參加也可以選擇不參加,所以我就很放心地後來就去了。

2017年12月24日,宗某搭乘旅行社安排的大巴車前往雪鄉。據宗某說,車上同行遊客大約有40多人,都是從全國各地來的散客。途中,一名自稱姓李,後經警方確認姓姜的導遊,開始向遊客推銷自費遊樂項目。宗某和鄰座的遊客商量後,選擇只玩雪地摩托,但導遊告訴他們,要坐倒站車才能去玩雪地摩托,所以這兩個項目必須一起購買,宗某還是堅持只玩雪地摩托。

被打遊客 宗某:他說那你需要自己徒步走四個小時到五個小時過去。後來我就跟他說,那我們就自己走過去吧,他當時就很生氣,直接就罵我了。

導遊:那一人再交我450(元),一會我給你申請。

宗某:直接交給你。

導遊:對。

宗某:雪地摩托也不是你們提供的啊。

導遊:那是我要領你去玩的,那我要那麼講的話,下一句話你會生氣,你要導遊幹啥,你直接自己出去玩去唄,那你不……(辱罵遊客)。

大巴車開到大海林二浪河景區時,導遊讓已經交了錢的遊客下車去吃中午飯,沒有交錢的遊客則留在車上,導遊繼續向他們收取費用。此時,宗某被導遊毆打,她想要下車,導遊攔着不讓,兩人便廝打在一起,最後宗某跑下車,來到位於二浪河景區內的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紅旗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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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導遊被刑拘 當天另兩名遊客也被打

1月15日,警方在哈爾濱市,將自稱姓李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抓獲,經確認,他是哈爾濱市桃園旅行社的一名員工,目前,因涉嫌強迫交易罪,姜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而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其實當天因拒絕導遊推銷自費項目而被打的,不止宗某一人,另外兩名遊客宋某和肖某也被打了。

遊客肖某說,當天他與宗某乘坐的是同一輛大巴車,也是因爲沒有購買自費項目,而被關在車內,看到宗某被打後,他上前勸阻。

遊客 肖某:我勸了一下,後面那個導遊又開始打那個女生(宗某),我首先是勸架,先勸下來再說,我勸着勸着,突然那導遊(助理)他轉過來給了我一巴掌。

隨後,肖某向紅旗派出所報了案。

而事發當天傍晚,雪鄉景區內的雪鄉派出所,也接到一名遊客宋某的報警,稱自己被導遊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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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民警 吳冰:(宋某)敘述那個導遊態度特別強硬,說話總帶髒字,對於一些不買導遊另行推薦套票的遊客,採取一些侮辱性的語言。最後收到他錢的時候,跟那個導遊發生了爭執,廝打過程中,另一名李導(姜某)的助理,夥同(姜某)就把宋某給打傷了,造成眉骨輕微傷。

民警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還有更多的遊客向他們反映,他們遭受了導遊同樣的對待,態度蠻橫,言語侮辱游客。經辨認,這些遊客遇到的都是同一名導遊,只是不在一輛大巴車上。

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民警 ?吳冰:我們就連夜把整個70餘名遊客做了取證材料,證實了這個導遊在整個過程中有一些強迫交易的行爲,就決定把這兩個案件併案處理。

低價拼團強迫消費 打人導遊曝“行規”

記者從大海林 重點國有林管理局旅遊局瞭解到,雪鄉單人旅遊 按照最低價,車費、吃飯、住宿一晚,不玩任何自費項目,也要600元左右。那麼,旅行社低價團是如何營利的呢?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姜某在被押解回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的路上,交待了部分所謂的“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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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遊客)合到你這多錢?

犯罪嫌疑人 姜某:不合到我這,咱們就是給旅行社幹。比如說你報名,一個人240(元),之後雪鄉兩天連吃帶住,不包括自費(項目)。(旅行社)就是靠這個自費(項目)來彌補中間那個空。

姜某供述,他們旅行社和這些景點都有協議價格,導遊會強行加價向遊客推銷自費項目。這次事件中,姜某賣給遊客宗某的雪地摩托項目是450元,而在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管轄內,雪地摩托自費項目的門市價格是280元。

民警:票都籤旅行社票唄?

犯罪嫌疑人 姜某:對。

民警:也不用去買去?

犯罪嫌疑人 姜某:對。

姜某說,如果他們帶的遊客人少,還是不掙錢,必須要將散客集中。很多單人遊客都是在網上或者經營規模較小的旅行社報的低價團。姜某所在的旅行社,就是從這些地方把遊客按照每人500元到700元的價格買過來,拼成一個大團,再帶去雪鄉旅遊。

犯罪嫌疑人 姜某:比如說一個團50個人,就得付三萬五左右,這一個車,不算雪鄉那裏邊房,不算車也不算吃,也不算95(元)那大門票,加一起的話(成本)得四萬五(千元)左右。

民警:那怎麼給你算啊?

犯罪嫌疑人 姜某:提成,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二,比如說你利潤要掙四萬的話,這一車,就乘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二。

姜某稱,這些遊客在車上就必須要購買上千元的自費項目或是更多,他們才能掙到錢,到了春節旅遊旺季,還要漲價。而本地遊客在報團時,收費還要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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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教導員 郭勇:所謂東北人,本地人(遊客)報團就不是這個價,(旅行社)就不買了,必須得多交錢。因爲你們(本地人遊客)都知道,懂這些不會去消費。

目前涉事導遊所在的旅行社已被要求停業整頓,央視新聞將繼續關注黑龍江省旅遊委對這一事件的調查結果。

原標題: 雪鄉打人導遊曝行規:拼團強迫消費 導遊提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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