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瀋陽交警以“未保持機動車號牌完整與清晰”爲由對相關車輛車主罰款,引發社會關注。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18日晚間迴應稱,民警作出的“未保持機動車號牌清晰”行政處罰,存在事實認定不準確、處罰不當的問題。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已向當事人誠懇道歉並依法撤銷處罰決定。
微博截圖
據新京報18日報道,近日,網傳一段電視臺的視頻中,遼寧瀋陽交警以“未保持機動車號牌完整與清晰”爲由,對相關車輛車主罰款200元,引發網友質疑。
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18日晚間迴應稱,針對媒體和網友反映的瀋陽公安交警執法不當問題,1月18日,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經查,2017年12月27日,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於洪大隊民警在於洪區白山路,對陳某某作出的“未保持機動車號牌清晰”行政處罰,存在事實認定不準確、處罰不當的問題。
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已向當事人誠懇道歉並依法撤銷於洪大隊對陳某某作出的處罰決定;對涉事的3名民警分別予以行政警告處分;立即對執法不規範問題開展專項檢查。
原標題:瀋陽交警迴應“對不清晰車牌罰款”:撤銷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