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網絡色情誤入歧途的一代12歲男孩強姦女生。
一個12歲的男生模仿他在互聯網上看到的色情影片,對一個比他小的女生實施了性侵。男孩的辯護律師肖恩·坦普爾頓說,此案可能是“冰山一角”,因爲淫穢作品正導致一代青少年形成關於性的“扭曲觀念”。
愛丁堡高等法院得知,這個男孩現已14歲竟然可以“不受約束地”登錄成人網站,後來強迫一個9歲的小女孩跟他做性愛動作。
法官拉迪·史密斯決定不拘留這名少年,但告誡他不應把色情作品當成性行爲的“嚮導”。
目前,政界正在辯論政府是否應當強制要求互聯網提供商採納“選擇性加入”制度。這意味着家長必須清除家裏電腦上關於觀看色情作品的默認框,從而防止孩子看到成人圖像。
律師坦普爾頓告訴法庭,警方問及爲什麼要那樣做時,他的當事人的回答是“受到誘惑”和“覺得自己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