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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冬季感冒 慎用感冒藥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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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有兒童安全保護瓶蓋的藥品,並放置於兒童無法夠取的地方。

在給兒童同時使用多種OTC感冒咳嗽藥時要非常謹慎。如果兒童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成分的兩種藥品,可能會因過多攝取此成分而導致傷害。例如,不要給兒童使用超過一種以上含有抗組胺成分的藥品。

查看藥品標籤的“活性成分”部分。這將幫助理解藥品中含有哪些活性成分,以及這些活性成分治療哪些症狀。感冒咳嗽藥經常含有一種以上活性成分,如抗組胺藥、減充血藥、鎮咳藥、祛痰藥、解熱鎮痛藥。

嚴格按藥品標籤使用。藥品標籤會告訴你給多少藥,多長時間給藥一次。

應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匙或專門用於量取藥品的器具。

禁止將該類藥品用於兒童的鎮靜與催眠。

應瞭解OTC感冒咳嗽藥的作用僅僅在於減緩相關症狀,這類藥品既不能對因治療,也不能縮短病程。

澳大利亞醫療產品局(TGA)日前也發佈信息,建議OTC感冒咳嗽藥不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TGA稱,國外已收到一些關於兩歲以下嬰幼兒使用OTC感冒咳嗽藥的嚴重副作用報告。評估結果表明,由於缺乏兩歲以下兒童使用感冒咳嗽藥的有效性證據,並在平衡其風險後,此類藥品並未顯示出其總體的健康利益。因此TGA建議,包括下述成分的藥品不應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抗組胺藥:馬來酸溴苯那敏、馬來酸氯苯那敏、鹽酸苯海拉明;鎮咳藥:氫溴酸右美沙芬、福爾可定;祛痰藥:愈創甘油醚、吐根;減充血藥:鹽酸去氧腎上腺素、鹽酸僞麻黃鹼。

TGA已建議生產商刪除感冒咳嗽藥標籤和說明書中0~2歲嬰幼兒的使用說明;要求在所有非處方感冒咳嗽藥的標籤和說明書中註明“禁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TGA強調標籤和說明書的修改將需要一定時間來完成。

對於兩歲以上的兒童,TGA建議:要嚴格遵照藥品標籤的指導給藥;不要超過推薦給藥劑量、時間間隔和療程;應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匙或專門用於量取藥品的量具;不要一次給兒童一種以上含有相同成分的藥品,除非有藥師和醫生的指導;如果對標籤和說明書有不明確的地方或理解有困難,請諮詢藥師或醫生。

近期,澳大利亞國家藥物和毒物目錄編制委員會(NDPSC)也做出決定:將0~2歲嬰幼兒用“有鎮靜作用的抗組胺藥”口服制劑藥從目錄3(由藥師發售)移至目錄4(處方藥),即此類藥品只能作爲處方藥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此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實行。“有鎮靜作用的抗組胺藥”包括:溴苯那敏、氯苯那敏、右氯苯那敏、苯海拉明、多拉西敏、非尼拉敏、曲普利啶等,此類抗組胺藥可進入血腦屏障,引起嗜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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