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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捐獻弟弟遺體贖罪 捐獻遺體條件是什麼

來源:爵士範    閲讀: 3.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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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0歲的劉達泉,入獄18年,1年前假釋。本月10日,一場車禍奪取了他的生命。悲痛之下,50歲的大哥劉達興做出了一個艱難決定:捐出弟弟的遺體,為他贖罪。

哥哥捐獻弟弟遺體贖罪 捐獻遺體條件是什麼

捐獻:讓他“活”得更久,也為了贖罪

10多年前,劉達泉因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因為表現較好,改為有期徒刑20年。1年前假釋回到潼南家裏,沒有結婚生子。

劉達興説,劉達泉假釋後,在當地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安分守己。他很得老闆賞識,老闆還送了一輛摩托車給他。

今年1月10日,劉達泉騎摩托車時出車禍,當天轉院到西南醫院急救部搶救。當晚,醫生宣佈他腦死亡。看到搶救室外器官捐獻宣傳冊,家人臨時決定捐出劉達泉的遺體。

劉達興告訴重慶晚報記者,弟弟犯過錯,曾經是全家人的恥辱,但是家人沒有放棄他。還有1年,他假釋時間就到期了,沒想到命運跟他開了這麼大的玩笑。把弟弟的器官捐獻出來,是想讓弟弟“活”得更久。另一方面,捐出弟弟的遺體,也是為他曾經犯下的錯誤贖罪。

勸説:讓家人接受,是一個艱難過程

兄弟倆75歲的老母親認為,按照傳統,應該讓原本就遭遇飛來橫禍的兒子入土為安,一旦捐出遺體,家人連個念想都留不下來,這讓她無法接受。

劉達興對老母親説:弟弟去世,靈魂消失了,可他的身體能以另一種方式活下來,看這個世界。並且,這樣能救好幾個人的生命,是在積德。

聽説兒子的遺體能救好幾個人,母親終於鬆口。

昨日中午12時45分,劉達泉心臟停止了跳動。13時33分,劉達泉捐出了腎、肝、眼角膜等器官,可以讓3個病患重獲新生,讓兩名患者重獲光明。

弟弟的這次捐獻,讓劉達興觸動極大。完成相關手續後,劉達興叫住了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他説,他也要捐遺體。隨後,他履行了捐獻協議。

延伸閲讀:捐獻遺體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紅十字會的相關要求,遺體或器官捐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無償捐獻、自願捐獻,且所有親屬無異議。二是捐獻出來的必須是健康的器官、無傳染病,且醫學檢查符合標準,高度損毀和腐敗的遺體不宜捐獻。三是捐獻者年齡必須在65歲以下。

遺體捐獻為無償及無條件之捐獻,在捐獻過程中捐獻者和家屬也不負擔任何費用。遺體捐獻證明與遺體火化證明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家屬可憑其在有關部門根據相關規定領取喪葬費及辦理相關後事。

捐獻遺體流程

捐獻遺體的捐獻者應先和紅十字會取得聯繫,領取相關表格,提供本人免冠照片,並如實填報自己的姓名、住址、聯繫電話。除了本人簽字外,還需捐獻者子女的全部同意,方可簽字認同;沒有子女的,可由自己的直系親屬或由所在單位、社區出面簽字認可才能生效。其他的具體事宜,會由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幫助捐獻者去聯繫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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