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煎藥容器以砂鍋、搪瓷器皿為宜,嚴禁用鐵器。
(3)煎藥時間應根據藥性而定,一般藥大火煮沸後,文火煨30分鐘。解表藥、清熱藥、芳香類藥物不宜久煎,沸後煨15~20分鐘。滋補藥煮沸後,改用文火慢煎40~ 60分鐘。煎藥時最好攪拌藥料2~3次。每劑中藥一般煎煮二次,第二次煎煮時間可略短。
(4)煎藥量:每劑100毫升。
(5)特殊藥物的煎煮方法:
1先煎藥:煮沸10 -15分鐘,再加入其他藥同煎。
2後下藥:在一般藥即將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同煎5分鐘即可。
3溶化藥:應在其他藥煎至預定服藥量,取藥汁,微火煎煮,
不斷攪拌溶解即可。
4沖服藥:將沖服藥調入煎好藥汁或開水中沖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