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縣公安局民警陳建湘持槍殺人案最新進展:2018年1月13日下午,新化縣監察委成立當天即召開2018年第3次縣紀委常委會暨第1次縣監察委委務會議。
專題研究新化縣公安局“12·22”陳建湘涉嫌故意殺人案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問題等3起案件。
決定黨紀立案審查9人,組織處理8人,給予1人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這是新化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後砸下的第一記“重錘”。
那麼,問題來了:陳建湘為什麼殺人?行凶的槍支彈藥從何處來?下面為大家揭民警持槍致2死案細節。
2017年12月22日,新化縣發生一起涉槍案件。
犯罪嫌疑人陳建湘,男,46歲,新化縣公安局民警,持槍致2人死亡。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建湘持槍致鄒某(男,36歲,新化縣教育局工作人員)、段某某(男,58歲,下崗職工)死亡。
兩人均因瑣事與陳建湘曾發生過小過節。
據湖南婁底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案發後,在公安部指揮下,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迅速啟動重大案件偵辦機制,迅速成立專案指揮部,全力追捕。
2017年12月24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陳建湘在新化縣科頭鄉三板橋村被抓獲歸案,所攜槍彈被全部繳獲。
也許有人要問了:陳建湘為什麼殺人?行凶的槍支彈藥從何處來?
據線源向記者介紹,2017年12月22日上午9時許,陳建湘從新化縣公安局一曾姓警官處借走一把值班用的手槍。
10點左右,便挾持一位曾經當過協警的熟人給他開車,先是將該縣教育局職工鄒某(30多歲)約到車上,將其槍殺。
據坊間傳聞,鄒與陳的“樑子”結於10年前。
彼時,穿著警察制服的陳建湘在新化縣城南門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鄒某沒給他“面子”。
槍殺鄒某後,陳建湘繼續挾持司機,把鄒某的屍體運送至曹家鎮百興村與桑梓鎮集星村交界處,要求司機下車拖屍。
司機一邊拖一邊警惕地看著陳,擔心陳對自己下手。
後來,司機將屍體拖至離公路邊僅約20米的小樹林裡,找了點樹枝樹葉草草將其掩蓋。
完成拋屍後,陳建湘用電話聯絡他的第二個目標,該男子因不在新化,倖免於難。
然後,陳聯絡上了下崗職工段某某(58歲),說有案子要協助調查,段上車後又被射殺。
而後,陳建湘挾持司機載著屍體前往第一個拋屍點拋屍,因司機對當地地形不熟悉,輾轉幾次沒有找到而作罷。
然後,他要求司機把車開往西河方向,去尋找下一個目標。
據知情人介紹,當陳建湘挾持的車輛來到新化縣“705”基地地段附近時,司機看到路邊停有一臺大貨車,毫不猶豫地撞了上去……於是便發生了下面一幕。
2017年12月22日下午7時許,湖南新化縣城西部4公里左右的原某後勤部隊“705基地”附近,一臺公安民用車“砰”的一聲撞上了一輛大貨車。
駕駛員猛然開啟車門衝了出去,沒命地狂奔。
一名持槍者從副駕駛位下車瘋狂追趕駕駛員,隨即,三聲槍響刺破了山村的寧靜。
駕駛員僥倖逃脫,凶手在夜幕掩護下落荒而逃。
現場留下的小車中,人們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身上有槍傷,後經證實,死者為下崗職工段某某。
行凶者就是湖南省新化縣公安局警察陳建湘。
另據報道,2017年12月24日下午,陳建湘被抓獲後,第一時間就被送往新化縣人民醫院搶救。
知情人介紹,陳的右眼部穿透傷,眼球全爆,頭部大面積腦水腫,顱底及顱頂因震挫裂,對側顱骨及上頜骨全碎。
因傷情嚴重,當晚,陳建湘被緊急轉往長沙湘雅醫院腦外科治療。
記者從接近湘雅醫院權威腦外科專家處獲悉,陳建湘暫無生命危險。
原來,陳建湘在被捕前,對著自己的右太陽穴開了一槍,子彈從右眼爆出,這也是被抓獲時右眼緊閉的原因。
專家分析,陳應該是在12月23日白天或24日上午開槍自殺的,曾經昏迷過幾個小時。
被抓捕時他說手槍在自己的右邊口袋裡,但實際上槍在20多米外的草叢中,說明他的記憶因腦部受傷而出現問題。
記者還了解到,據被陳建湘挾持的協警反映,陳在車上跟他說列入其槍殺計劃的有20多人。
另據有接近警方的人士說,陳建湘為這場復仇應該至少準備了一年,可能他在利用打靶訓練的機會偷偷儲存子彈。
但陳建湘另一名同事向知名自媒體人“御史在途”反映,陳建湘長期服藥,身體乏力,很少參加射擊訓練,儲存子彈一說沒有依據。
嫌凶已經抓獲,隨著警方審訊的深入和工作的進展,陳建湘的殺人動機也會逐漸浮出水面。
“新化縣公安局正處在革新圖強的關鍵時刻,形象全被他毀了。”他的一位同事說。
此前,違規借槍給陳建湘的警察已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