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拉呱 > 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 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 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0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最近青島萊西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爲饅頭引發的名譽權糾紛,一個小小的饅頭,是如何導致雙方恩怨的發生,又是如何讓其中一方決定把另一方告上法庭的呢?原來,當事人之一王某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王某要求同事給自己一萬塊錢的依據是什麼?

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 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王某跟李某都是一個公司裏的同事,同事之間不能其樂融融,至少也不能暗箭傷人,產生矛盾。然而李某和王某卻因爲饅頭而產生了矛盾。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李某不止一次舉報王某把食堂裏的饅頭拿到工作間裏吃,他認爲王某的行爲違反了公司"在製造區域內食用食物,視作輕微違紀"的管理規定。

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 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第2張

面對李某的舉報,王某也生氣了,他覺得李某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擅自舉報自己,他認爲李某的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一個認爲對方違反公司規定,一個認爲對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王某和李某就因爲這件事爭吵了起來。

同事之間的吵架最後鬧到了警察局,在公安機關的調和下,李某答應跟王某賠禮道歉,王某當時也原諒了李某。但是這件事還沒有結束,事後王某越想心裏越氣得慌,他總覺得李某應該補償自己的精神損失,於是王某又把李某告到了法院,讓李某賠償自己精神損失一萬元。

被舉報上班吃饅頭向同事索賠1萬 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第3張

法院認爲,王某和李某之間的事情已經在公安機關的幫助和主持下達成了和解,而王某要求李某賠償自己一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的做法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所以法院駁回王某訴求。

這件事到此才真正落下帷幕。在這件事中,不管是王某還是李某,都有不同於尋常人的地方。現實生活中,應該沒有人希望自己身邊有像李某這樣的同事,不過王某的反應和做法又有些偏離正軌了。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拉呱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