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瀋陽“毒豆芽事件”5嫌犯獲刑6個月至4年

瀋陽“毒豆芽事件”5嫌犯獲刑6個月至4年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9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宣判一起近年該地區最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來自北鎮市正安鎮蹇屯村蹇明志、楊桂榮夫婦等在瀋陽長期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生產豆芽並銷售,引發“毒豆芽事件”。法院終審認定蹇明志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4年不等的刑罰。

瀋陽“毒豆芽事件”5嫌犯獲刑6個月至4年

案件的5名當事人有4名來自北鎮農村,負責提供有毒有害添加劑的張顯君來自遼陽縣興隆鎮後槓村。自2008年8月起,蹇明志、楊桂榮在瀋陽市和平區渾河站鄉後賽村租用一民房,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生產豆芽並銷售。2010年6月被當地媒體曝光,夫婦二人躲避一段時間後,又租房僱用同鄉閔國成、蹇明會繼續使用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植物生長調節劑及防腐劑等添加劑生產豆芽,並將豆芽銷售至瀋陽市南五蔬菜批發市場等地,從中牟利。據蹇明志、楊桂榮交代,黑加工點每日生產豆芽一千公斤左右。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拉呱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