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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詳解北京聖豐中醫醫院“特效藥”騙人謎團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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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承辦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文秀告訴《法制日報》記者,20餘萬元的數字實屬冰山一角。聖豐醫院的賬目顯示:在2009年七八兩個月間,這家小小的醫院僅中藥費流水收入就有600餘萬元,由於取證困難和被害人多數是外地人員,目前依然有被害人向警方報警。

檢察官詳解北京聖豐中醫醫院“特效藥”騙人謎團

目前,法院已對該案中的7人作出有罪判決,沈某等其他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醫托醫院編織騙局圖譜

據張文秀介紹,在北京市兒童醫院、積水潭醫院等各大醫院、火車站等地,頻現各類“同病相憐”、“好心指路”之醫托團伙:他們或以夫妻爲一組,或由幾對夫妻結成“互助”的對子;或以父子、母子、兄弟姐妹、情侶爲單位。

“這種搭配,就是要營造出與被騙病人同樣身份角色的假象。”張文秀說。

行騙時,他們多稱家人也患了此類疾病,在被害人慾就診的醫院花了數萬元未治好,去聖豐醫院找某大夫時被治癒;或稱被害人慾就診的醫院某大夫退休後去了聖豐醫院坐堂;或稱聖豐醫院是某醫院的分院;甚至有人還冒充爲被害人慾就診醫院的保安或工作人員。

若被害人將信將疑,則幾撥“醫托”們輪番上陣,扮演不同的角色來行騙;如果被害人到達聖豐醫院後仍猶豫不決,則跟蹤而至的其他“醫托”會現身說教,稱同樣的病被聖豐醫院某大夫治癒,今日來複診云云。

而實際上,這些人都是由“醫托頭”聖豐醫院診室承包人、“醫生助理”組織的老鄉、朋友、親戚等“親友團”。他們由“醫托頭”統一安排住宿,每日統一按照“業務量”分錢,騙一個病人,他們就能拿到初診藥費的50%到70%。

如果說存在“醫托”只能說明聖豐醫院的營銷方式有問題,那麼聖豐醫院大夫的“職能”就真正說明了這家醫院行騙的本質。

張文秀介紹,聖豐醫院坐堂大夫都是各診室承包人“醫托頭”僱的,他們多是退休中醫,表面上也按照“望聞問切”的方式行醫,卻並未真正爲病人細心診斷,而是依據病人在其他醫院的就診材料,對病人確診。  正因爲如此,聖豐醫院有幾類病人不看:一是北京人、在北京有親戚的病人;二是急診、危重病人;三是需要使用大型醫療器械進行檢查後確診的病人。這一來,他們瞄準的往往是外地來京看病人員中的慢性病患者,即便吃藥後沒效果,病人找上門來,聖豐醫院的大夫助理們也以中醫見效慢爲由忽悠、拖延。

檢察官揭祕“靈藥”真相

在解析了聖豐醫院的騙局後,張文秀又向《法制日報》記者揭露了這家醫院兜售的中藥的真相。

她介紹稱,出賣不明配方,即所謂的特效藥,纔是聖豐醫院最關鍵的生財之道。聖豐醫院大夫所開一般藥方共有兩份:一份藥方一式兩聯,爲普通中藥,一般每服價格不到20元,賣給病人卻是每服百元以上;另一份藥方則只有一聯,開具的是診室承包人所吹噓的特效藥。

而這些各診室承包人和坐堂大夫所吹噓的“由多名專家研製成功的特效藥”,其實僅是中藥房配製的一種棕黑色粉末。據瞭解,這家醫院的中藥房被“經營有道”的沈某違反規定承包給了老鄉羅某。藥房內僅有1名藥劑師,其他人員全部是羅某的親友或各中醫診室僱傭的人(均無資質),“靈藥”便是由羅某和這些無資質的無業人員配製的。

這種藥有多種名字,由大夫根據病人病情隨意起名,如活血通絡散、生肌散、壯陽散等,儼然一副包治百病的模樣。但是報案的所有被害人不僅沒有被這種“特效藥”治好,反而有的拉肚子、發燒、身上起紅疹,有的短時間“瘦身”。

案發後,警方將混在中藥中的這種棕黑色粉末拿到藥品檢驗部門,權威機構卻難以查清其成分

爲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病人在路上拿着藥被別人識破或者拿到衛生部門鑑定,對於一次性購買藥量較多的病人,診室承包人還爲病人郵寄中藥。此外,診室承包人或其親友還會身着與醫生一樣的白色大褂,冒充醫生的助理。他們最重要的任務則是胡亂確定藥價和藥量。

比如,他們會以假裝計算每服藥價格的方式,趁機在藥方右上角寫上價格標記,若沒有機會做標記,則乾脆去收費處房間內悄悄告訴收銀員,而這些價格一般都是貴得荒唐。他們還會以病人路途遙遠爲由,慫恿病人多開藥,並試探對方身上攜帶的錢財,開出的藥量以使得對方只剩路費爲“原則”,避免病人再去其他醫院就診而導致騙局被識破。據稱,這些助理中的“佼佼者”最多一次能騙病人開90日的藥,讓病人一次性支付上萬元。

在騙得病患的藥費後,聖豐醫院分配得10%,中藥房佔9%,鄧某作爲中醫科承包人佔4%,各診室醫托頭佔77%。初診病人的藥費,各診室會分給醫托們,但複診病人的藥費中的77%全部落入“醫托頭”的腰包。可見,這家醫院中藥利潤高達91%以上。

案外人語

目前,由於存在巨大非法利潤,“醫托”漸成“行業規模”,手段愈加隱蔽。張文秀指出,取證困難已成打擊此類詐騙的首要難題。從行政執法角度上看,醫院將診室承包給醫院外的人,由於行政機關的調查取證權力和手段強制力較小,難以取到有關證據。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如媒體曾報道的公安機關抓捕醫托的場景,抓的時候很壯觀,但最後往往因爲證據等問題無法處罰,只能教育、放人了事。

爲預防此類犯罪“生生不息”,張文秀建議衛生監管部門、藥品監督部門繼續針對此類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加強監管和行政處罰力度,建章立制、採取更好的措施強化監管手段。同時,應加大宣傳力度,讓少數醫院和“醫托行業”中人能夠認識此類行爲的性質,使其望“刑”卻步。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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