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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女孩合租屋被砍傷案調查 真相是什麼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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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女孩合租屋被砍傷案”調查

近日,一名19歲貴州女孩的微博突然在網絡“火”了起來,她發文稱,自己因提醒合租同住的女孩減小聊天音量,遭到該女孩朋友砍傷毀容,左臉被砍兩刀、縫了200多針、下巴神經被砍斷。更詳細描述了自己在事發後的報警遭遇,再配上微博中受傷前青春靚麗的照片,很快就讓該篇微博獲得了近兩百多萬閱讀量和數萬轉發量。

­那麼,此篇微博帖子在網上引起熱議的焦點在哪兒?而事實真相是否完全像微博中所描述的那樣?近日,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

­發帖求助

­經過多日走訪,記者瞭解到,發微博的女孩名叫劉雪琪,出生於1999年,是貴州市六盤水人。到貴陽打工期間,暫居在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k區兩室一廳的出租房裏,合租只是爲了減輕自己每月1900元的房租壓力。此案的合租對象名叫張玉柔,是通過微信“求女生合租”結識的。

貴陽女孩合租屋被砍傷案調查 真相是什麼

­據劉雪琪回憶,今年3月15日凌晨3點多,張玉柔沒帶鑰匙,便通過電話叫醒劉雪琪爲其開門。隨後,張玉柔等4個人抱着酒瓶進來,在那兒大吵大鬧又做東西吃,說話聲音非常大。劉雪琪因第二天一早還要去工作,就提醒他們說話小聲一點,沒想到4個人直接衝到她的房間裏,對她進行毆打,後來,拳打腳踢就變成了刀砍。

­案發後4人逃離現場並將兇器菜刀一起帶走,劉雪琪隨後報警。

­貴州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鑑定中心3月26日作出的司法鑑定結果顯示,女孩的左面部見多處縫合創,其長度累計達9.9釐米,另累計見3.5釐米劃痕;左側頸部見2.3釐米劃痕;右上臂見皮膚挫傷,右手背見2釐米縫合創。外傷事實存在,其損傷符合銳器致傷形態特徵,傷情被鑑定爲輕傷二級。

­據劉雪琪說,在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通過監控已經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可是案件就是遲遲沒有進展。無奈之下,她決定通過微博向公衆尋求幫助。

­輿情發酵

­4月24日,貴陽市南明區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上發佈信息稱,“4月24日13時,‘貴陽花果園合租屋一女孩被傷害案’四名涉案人已全部到案。3月15日,租住在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的劉女士報案稱,其被合租女生張某某等人砍傷。接警後,南明警方迅速出警並開展調查取證。後經司法鑑定,劉女士系輕傷二級。根據鑑定結論,警方依法將該案立爲刑事案件偵查。經工作,截至4月24日13時,歷時41天,成功將安某、甘某、黎某、張某某4名涉案人員已全部緝拿歸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對此,有網友認爲,警方是迫於輿論壓力才迅速破案,以後出事了用不着報案,給微博大V點錢轉發周知,比去局裏好使多了。

­也有網友認爲,抓人哪有那麼容易,首先要掌握線索,還要追蹤抓捕,肯定需要些時間啊,你們以爲警察都是神嘛?

­還有部分網友認爲,事件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恐怕因爲現在這麼多人都在合租,怎麼去限制室友的不文明行爲?如果是自己面對劉雪琪的遭遇到底該怎麼辦?是否就真的無計可施?

­據記者瞭解,從媒體報道和受害者自述來看,事發一個多月裏警方並非毫無作爲。儘管公安機關還沒有通報辦案過程,但是作爲法律常識,一般的傷害案件不可能僅憑一方當事人的報案就可以抓人,需要向對方覈實取證。其實公安機關的通報也透露了這樣的程序。

­通報中說“根據鑑定結論,將該案立爲刑事案件偵查”,這也說明,如果還沒有鑑定結論,是否構成犯罪都是存疑的,那又指望怎樣的雷厲風行呢?在傷情鑑定沒有具體結論之前,這一事件是否可以作爲犯罪追究尚不確定,又怎能動輒將人“繩之以法”呢?

­被害人的陳述是證據之一,但僅憑一個人的控訴就將4個人送入班房,恐怕也不能爲大多數人所接受。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是刑事案件的底線,在底線之上需要深入的調查,細緻的核實,認真的分析和謹慎的態度。

­期待真相

­記者還了解到,事件本身最讓大家關注的一個地方就是,據發帖者稱,“報案後警察一個多小時也沒到現場,是自己帶着傷口去派出所做的筆錄”。對此,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員告訴記者,他非常清楚地記得,當日接到報案後到現場絕對沒有超過15分鐘,而且,劉雪琪在微博中描述的其他部分細節也與實際情況存在出入。

­同時,他也表示很同情被害人,希望違法者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一切的憤怒和質疑都要經得起時間和法律的檢驗。

­貴陽市一位律師對記者說,網絡時代,人人可以在微信微博發佈信息,輿論的關注、監督能否成爲敦促警方迅速破案的必然因素?如果是,勢必會導致司法機關在“輿論綁架”中辦理案件,極易從一個極端轉向另一個極端,導致冤錯案的發生。如果不是,那麼斷言不發微博就破不了案,就顯得急切而武斷。尤其在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更應該及時準確地介入,將相關信息進行通告、公開。

­這位律師說,拋開專業性的程序問題不談,發帖者除了對案件處理時間過長不滿,還有一些對執法態度和程序的質疑。既然已經曝光在海量關注之下,相信有關部門在調查覈實之後也會將辦案細節公之於衆。

­記者電話聯繫貴陽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希望對“貴陽花果園合租屋一女孩被傷害案”進行採訪。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案件已經受到各方甚至上級有關部門的關注,公安機關將在調查清楚後集中接受採訪。

­截至記者發稿,劉雪琪已將講述3月15日凌晨遭遇的兩條微博全部刪除。本報將繼續關注。

­記者 王家樑 見習記者 王鶴霖

原標題:貴陽女孩合租屋被砍傷案調查:警方並非毫無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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