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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系列強姦案宣判:被告人錢財桂一審被判死刑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4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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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系列強姦案。被告人錢財桂一審以強姦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3年11月、1994年3月,錢財桂在浙江杭州市淳安縣城區,於深夜凌晨時分,以砸頭、勒頸等手段,連續2次針對單身女性施暴,造成1人當場死亡、1人輕傷的嚴重後果。該系列強姦案件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23年多的時間裏,淳安縣公安局換過八任局長,卻始終沒有放棄這兩起陳案的偵破工作。2016年6月,通過技術革新,淳安縣公安局DNA實驗室投入使用,經過專案組民警無數次採樣和反覆比對,終於確認當地一個叫錢財桂的個體樣本與兩起案件現場提取檢材完全吻合。

今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錢財桂在淳安縣威坪鎮被抓獲。警方偵查發現,錢財桂在1990年已結婚,案發後逃至浙江杭州、安徽歙縣等地,有時也會在淳安縣城出沒,直至在老家打工時落網,經審訊,錢財桂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淳安系列強姦案宣判:被告人錢財桂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錢財桂使用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女性發生性關係,並致1人死亡、1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錢財桂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錢財桂曾於1984年3月至5月在淳安縣城區趁夜多次猥褻婦女被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89年刑滿釋放後,又在城區連續針對深夜獨行女性施暴,造成被害女性死傷,作案後潛藏二十餘年逃避偵查,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依法予以嚴懲。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央視記者 於晨 通訊員 鍾法 章飛燕)

原標題:浙江淳安系列強姦案今宣判 被告人錢財桂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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