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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寶多款產品涉嫌含化學物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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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3·15”晚會在藥品保健品領域泛起的餘波尚未散去。3月26日,廣東省汕頭市藥監局初步認定廣東億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鱈魚肝油”替代“魚油”生產銷售相關糖果產品,其行爲已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決定將案件移送汕頭市公安局依法查處。億超生物的被查直接緣起“3·15”:晚會曝光了部分企業未經保健食品許可,使用普通食品許可證違法生產經營兒童魚肝油。

自然之寶多款產品涉嫌含化學物

記者採訪發現,這些被曝光的企業難言冤枉:按照國內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健品的生產與銷售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許可。而另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一些外資公司則通過進口食品的渠道,堂而皇之地避開了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實際上在中國銷售着同樣是這些“功能性、保健性”的食品。中間的巨大監管灰色地帶拷問的是我們需要完善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

央視“3·15”魚肝油事件曝光後,全球最大的膳食補充劑公司NBTY旗下品牌“自然之寶”鱈魚肝油軟膠囊也隨之下架了。

不過,跟國內被“3·15”曝光的企業比較起來,同樣未取得保健食品批號的NBTY旗下鱈魚肝油僅僅是悄然下架,而未遭到監管方的公開調查。

NBTY是誰?

公開資料顯示,NBTY前身爲創建於1971年的自然之寶公司(Nature‘s Bounty,Inc。),於1990年5月正式更名爲,總部設在美國紐約。2007年NBTY進入中國市場,成立諾天源(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天源”),經營其旗下自然之寶品牌和美瑞克斯運動營養品牌等。當年NBTY銷售額首次超過20億美元,淨利潤超過2億美元。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的調查發現,除了和國內企業一樣未取得保健食品許可的鱈魚肝油軟膠囊之外,自然之寶進口膠囊類“普通食品”或還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爲,而且其多款進口“普通食品”配料裏還涉嫌含有化學藥物。

有律師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自然之寶”多款進口普通食品含有不得作爲普通食品原料的化學藥物,涉嫌嚴重違法。

而自然之寶方面回覆本報記者稱: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我公司銷售的產品已經過進口食品管理部門的檢驗檢疫,並獲得合格證明。

自然之寶的進口食品到底是保健品還是普通食品?

成人魚肝油兒童用?

目前,國內已禁止生產膠囊類普通食品,但國外生產的膠囊類普通食品卻仍然可以進口。

央視“3·15”曝光一些生產經營者爲了賺錢,在明知道魚肝油產品屬於國家規定的藥品範疇的情況下,依然用魚油或者水產品加工的標準生產,並違規將魚肝油生產成嬰幼兒食品的情況,這有可能導致嬰幼兒過量食用魚肝油而致病。包括淘寶在內的網絡商城上沒有OTC(非處方藥)和藍帽子(我國保健食品專用標誌,爲天藍色,呈帽形,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標誌)的魚肝油集體下架。其中包括“自然之寶”鱈魚肝油。

自然之寶雖然在回覆本報記者採訪時稱:“自然之寶鱈魚肝油軟膠囊爲適用於成人使用的,與藥監局3月16日所發文件‘兒童魚肝油類產品’無關”。但該產品在包括自然之寶自己的網站和其他各類網上商城卻都已下架處理。

記者進一步在蘇寧易購等網上商城發現,自然之寶兒童魚肝油軟膠囊雖已下架,但其以前的廣告宣傳內容並沒有刪除。網頁上都醒目地宣稱“自然之寶兒童專用鱈魚魚肝油。適用人羣:長期對脂肪吸收不良、長時間注視電腦屏幕的青少年、兒童;需要補充魚肝油的青少年兒童等。”而“天才寶寶的健康必備”這樣的描述比比皆是。

一位不願具名的保健食品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已禁止生產膠囊類普通食品,但國外生產的膠囊類普通食品卻仍然可以進口。此次涉及魚肝油事件的企業都是利用“糖果產品和水產加工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違規生產軟膠囊形態的普通食品“魚肝油”。企業違規的實質是使用了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魚肝油”生產膠囊類普通食品。實際上進口膠囊類特殊劑型普通食品纔是此類問題的“重災區”。進口膠囊類普通食品含有保健食品的原料、甚至化學藥物。

“自然之寶產品包括鱈魚肝油產品,爲美國進口的膳食補充劑,非保健食品。”自然之寶官方這樣解釋。

上述保健品行業人士進一步解釋說,部分進口膠囊類特殊劑型普通食品是按《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16740)進行通關檢驗,因此即使其含有保健食品的原料、甚至化學藥物,檢驗也是合格的。他們進口之後又以普通食品的名義規避了食藥監總局的藍帽子認定,而在銷售時卻又採用了保健食品的方式。自然之寶鱈魚肝油軟膠囊被下架,只是暴露了這些進口膠囊類普通食品涉嫌違規的一角。

多款產品涉含化學藥物

“輔酶Q-10軟膠囊”的說明書上明確標有“【不良反應】偶有皮疹、胃部不適、食慾減退、噁心、腹瀉等”。

中國保健協會副祕書長張大超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內普通食品是否違法違規,有兩個標準:一是觀察原料是否屬於食品,如加入蟲草、蜂膠非普通食品則屬於違法行爲;二是當其涉及添加食品添加劑,則要考察其是否在國家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目錄之內,其次看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國家標準。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在所謂的膳食補充劑裏含有化學藥物屬於違規,自然之寶輔酶Q-10軟膠囊就是其中的典型。輔酶Q10(C59H90O4)又稱泛醌(Ubiquinone),是被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收載的一種化學藥物。臨牀上用於下列疾病的輔助治療: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亞急性肝壞死、慢性活動性肝炎。3.癌症的綜合治療:能減輕放療、化療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應。

記者調查發現,自然之寶輔酶Q-10軟膠囊的包裝上標明配料爲輔酶Q-10、米糖油、明膠、甘油、大豆卵磷脂、二氧化鈦等;原產地爲美國;由諾天源(中國)貿易有限公司總經銷。包裝上並沒有“保健食品”標誌和批號。

“這怎麼能變成食品讓消費者長期服用呢?”北京一位從事藥物毒理學研究的專家爲此擔憂道,藥物均有嚴格的適應症、禁忌症和一定的副作用。“輔酶Q-10軟膠囊”的說明書上明確標有“【不良反應】偶有皮疹、胃部不適、食慾減退、噁心、腹瀉等”。

本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諾天源(中國)總經銷的自然之寶Osteo葡萄糖胺軟骨素MSM複合營養片也含有化學藥物成分葡萄糖胺(C6H13NO5),自然之寶褪黑素片則含有化合物N-乙酰基-5-甲氧基色胺(13N2H16O2)。

據瞭解,目前,輔酶Q-10、葡萄糖胺、N-乙酰基-5-甲氧基色胺等作爲近年來發現的新化學藥物成分,按國家有關部門的現行規定只能用於保健食品原料,且國家衛生部從未批准輔酶Q-10、葡萄糖胺、褪黑素可作爲普通食品原料。這3種化學物質也並不在衛生部頒佈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

諾天源(中國)對此堅稱:“輔酶Q-10並非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因此與《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無關。關於輔酶Q-10和其他進口食品,都經過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部門的批批檢驗,檢驗合格並出具衛生證書後才上市銷售,因此是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相關規定的。”但記者在其產品包裝上沒有發現藍帽子標誌,在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採用自然之寶的產品名和公司名都檢索不到相關批號信息和進口獲批信息。

廣東深鵬律師事務所張銀華律師則明確告訴本報記者,“《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於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第五十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自然之寶輔酶Q-10軟膠囊等普通食品如果含有不得作爲普通食品原料的化學藥物,那就嚴重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張大超進一步解釋,對於食品添加劑問題比較簡單,只要查閱食品添加劑目錄和國家標準即可,如當年牛奶中添加的三聚氰胺就屬於這類違法行爲。但對於原料是否屬於食品則需要由國家相關監管部門認定。

3月31日,記者就輔酶Q-10等作爲食品原料是否違法問題發函採訪國家食藥監總局。4月3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郵件回覆本報記者稱:國家食藥監總局,原國家食藥局及原衛生部從未批准過自然之寶產品爲保健食品。

沒有“藍帽子”卻在保健市場售賣

自然之寶的上述產品既沒有“保健食品”批號,也沒有食品生產許可“QS”批號,長期遊走於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之間,監管處於“兩不管”的空白地帶。

上述不願具名的保健食品行業人士告訴記者,2013年3月前,我國的食品安全體制是分段監管,藥監機關監管保健食品,工商機關監管普通預包裝食品的流通。自然之寶的上述產品既沒有“保健食品”批號,也沒有食品生產許可“QS”批號,長期遊走於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之間,監管處於“兩不管”的空白地帶。檢驗檢疫機關只負責食品進出口的監管,像自然之寶這類軟膠囊特殊劑型的進口食品在進口時一般無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批,其只要進了國門便可大肆銷售。

中國保健食品協會副祕書長賈亞光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早在2007年就已經有規定,普通食品不能做成片劑、膠囊等。然而,國外進口的食品可以做成的形態卻沒有具體部門進行監管,即使其宣傳時聲稱保健功能等違規也無人監管。

自然之寶在其官方商城上就宣稱“自然之寶輔酶Q-10軟膠囊採用藥品級原料,特別適用於心臟活力不好的人羣。”業內人士據此指出,自然之寶輔酶Q-10軟膠囊等所謂的普通食品是以保健食品的名義進行銷售。

記者在搜索各大網上商城發現,多數網上商城把自然之寶產品歸爲營養保健類,我買網將其放在保健食品一欄,天貓商城則將其放在了醫藥保健類別中。這些網商似乎並沒有把自然之寶當作普通食品銷售,而這些網上商城對自然之寶的歸類和宣傳恐難免讓大衆將其視爲保健食品,而非不需要食藥監總局批准的普通進口食品。

與此同時,作爲醫藥專業公司運作的藥房網和金象網也在銷售自然之寶相關產品。他們都將自然之寶產品歸爲保健品類。3月28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致電藥房網,詢問自然之寶產品到底是普通食品還是保健食品?爲什麼沒有“藍帽子”?幾個小時之後,藥房網質檢部門的馬先生回電表示:鑑於以上疑問,公司決定把自然之寶的產品暫時全線下架,待公司調查清楚後再上架並向消費者解釋。不過直到記者發稿時未收到藥房網的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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