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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讓孩子從6歲前開始上學嗎?

來源:爵士範    閱讀: 4.2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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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讓孩子從6歲前開始上學嗎?

來自英格蘭教育體系的127名資深人物—這其中包括前英格蘭兒童事務專員代表阿爾安茲麗-格林爵士,以及英國劍橋大學心理學教育高級講師大衛·懷特佈雷德博士,他們呼籲政府將兒童正式的入學年齡推遲到6或7歲。這一呼籲以書信形式寄給了《每日電訊報》,現在由拯救兒童運動組織進行傳播,配合他們推出的兒童教育“過多,過早”的活動。

“研究不支持過早開始測試教學和準正式的教學,並提供了大量證據來挑戰它,”活動組織者在其網站聲明中寫道:“幼兒期應該被視爲兒童發育的一個重要的發展階段,其本身不僅是上學準備期,同時也是一個關乎他們日後人生的獨特准備期。”

關於“學前準備”這個話題引發了各界的爭議,具體的最佳入學時間至今也還沒有定論。英國法律規定,一個孩子必須由5歲開始上學,但大部分孩子從4歲就開始上學前班。英國教育部部長邁克爾·戈夫的一名發言人表示,簽署國提倡簡的教材化政策是一種“嚴重的誤導遊說”,他們應該爲“公立學校低的期望文化”負責。

該發言人告訴《每日電訊報》:“我們需要一個建立一個體系,旨在將學生培養成能夠解答微積問題的人、詩人或工程師—這個體系脫離了那些鼓吹 “自我形象”的虛假流行心理學。那些學說不過是爲了不讓貧困兒童接受教育而找的藉口。”

空談不如實踐

“學前班”作爲兒童早期教育的一部分,注重33個月到6歲兒童的語言發展、認知技能訓練、常識的普及、學習方法培養以及社會和情感技能提升。一般來說,學前班的目的是讓孩子做好上學的準備以及爲將來在教育體系內取得持續成功奠定基礎。

在許多發達國家,孩子到了6歲時就會被交給學校託管,這其中就包括美國,雖然許多兒童可能會上學前班,這些學前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園或非正式的日託班。

拯救兒童運動還指出當前兒童的發展權利正被忽視,到目前爲止他們還引用了1989年聯合國國際大會上提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兒童人權公約》來保護兒童的權利。《兒童人權公約》規定的兒童權利力包括社會和經濟權利,例如食物、水、住房、醫療、教育和一個無污染的環境以及更有爭議的民事和政治權利,”紹凱瑟琳·羅格斯在《創建一個適合兒童世界:瞭解聯合國公約關於兒童人權的規定》的引言部分寫道。

兒童的權利很可能成爲拯救兒童運動組織提出的爭論的關鍵,因爲在教育文獻中有相當多的證據駁斥了他們的觀念。

一般來說,研究發現兒童在較早的年齡段獲得更多的教育技能會成爲日後一筆寶貴的財富。例如,在最近的在加拿大進行的一項研究中(加拿大兒童6歲開始入學),研究人員發現,“孩子在幼兒園裏獲得的技能能讓兒童在成長爲成人的過程中養成不良生活習慣的風險減小”。他們發現在幼兒園詞彙測試中得分孩子在四年級之前的甜食攝入量會減少,而想要在幼兒園獲得更高數學技能則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重要的是要注意,這些研究擁有優越的詞彙量和數學技能的參與者,很可能已經從他們的父母身上,通過其他方式接受了正式教育項目。

研究最終是否支持拯救兒童運動信仰?他們確實提出了一個很難反駁論點。世界上十個國家中大約有九個國家授權學校接收年齡在6或7歲兒童,特別是他們引用了芬蘭強制孩子從7歲開始上學的例子。培生教育集團在全球範圍內提供課程教材、多媒體學習工具和測試項目,他們認爲在40個發達國家中芬蘭和韓國擁有最好的教育體系,緊隨其後的是香港、日本和新加坡。而香港、日本、新加坡和韓國這四個國家的教學體系都緊隨芬蘭之後,讓孩子從6歲開始上學。(實習編譯:葉秀金 審校:邱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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