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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三年方知夫妻竟是堂兄妹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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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0日從廣州越秀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宗奇案,一對80後小夫妻結婚三年多後,竟然發現二人是堂兄妹,萬般無奈到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婚後三年方知夫妻竟是堂兄妹

廣州越秀區法院經開庭審理後,依據《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判決宣告二人的婚姻無效。

據法院介紹,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與1988年出生的孫雯(化名),於2007年在一個同學聚會中相識。很快,二人便談起了戀愛,感情甚濃。談戀愛兩年後,二人都認定彼此是今生的伴侶,因李翔與孫雯仍是大學在校學生,就未向家裏人告知準備結婚,在2009年2月,瞞着雙方父母偷偷領了結婚證。

2012年底,畢業沒多久的李翔終於向父母告知自己在外已有女朋友,並打算談婚論嫁。於是,雙方父母在見面後開始籌備婚宴。直至結婚當天,李翔的大伯李建文(化名)看見孫雯,無奈告訴李翔“不能結婚”。原來,李建文與孫雯的媽媽曾經談過戀愛,但由於某些原因,二人並未結爲夫妻,後孫雯的媽媽另嫁他人,然而孫雯媽媽與李建文仍保持着朋友關係,並有過親密行爲,所以孫雯很可能是李建文的女兒。

爲安全起見,李建文要求和孫雯做親子鑑定。二人提交了血液樣本。根據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結論顯示:“根據檢驗結果,支持李建文與孫雯之間存在親生關係”。

李翔與孫雯只好到廣州越秀區法院,請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廣州越秀區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查明相關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而李翔與孫雯實爲堂兄妹關係,屬於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應爲無效婚姻。原告要求宣告與被告的婚姻無效,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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