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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網購年貨受熱捧 陷阱糾紛不斷需謹慎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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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越來越近了,今年網購年貨特別受歡迎,好處是快捷、方便、省錢,送貨上門,容易帶給親友意外驚喜,但是北京房山法院調研發現,由於網購平臺上的商家魚龍混雜,時常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情發生,霸王條款、以次充好、虛假宣傳、快遞物流不給力成爲消費者起訴的主要原因。

專家提醒:網購年貨受熱捧 陷阱糾紛不斷需謹慎

春節前各種促銷活動讓網友購買慾望持續高漲,一些以團聚的名義做的宣傳尤其讓人動心,而小李卻爲同學的遭遇而煩心。

小李:快過年了嘛,從網上購買一個商家促銷的攝像機,想錄一下家人團聚的場景,我那個同學買完攝像機之後發現畫質特別差,就打算把攝像機退掉。

沒想到剛提出退貨,商家就拋出了合同約定。

小李:聯繫商家,他說在網上下訂單的時候,商家已經在彈出的窗口明確說明“只換不退”,我的同學點了一個“我同意”,訂單才生成,商家發貨了,沒有辦法退掉。

小陳領了年終獎之後,在網上買了多種面膜、護膚霜等一些護膚品,本打算利用春節假期好好關愛一下自己,結果卻趕在放假前去法院起訴。

小陳:拿到貨之後發現自己花3000多買的東西,根本不象他所宣傳的那樣,我現在就想向商家提出退貨,聯繫一下根本不同意,我就想上法院訴訟。

除了霸王條款、虛假宣傳,網購年貨的中間派送環節延時引發的糾紛,以及商家採用過激、違法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儘管一些糾紛可能防不勝防,但是消費者還是要從自我維權意識的提高來預防,同時瞭解如果真打官司,該怎麼打。

北京房山法院盧濤法官分析,網購時商家彈出的“只換不退”、單方解除合同等都屬於“霸王條款”,消費者要敢於說“不”。

盧濤:因爲這些條款對消費者而言是顯失公平的,如果真的是涉及訴訟的話,對這些條款的效力法院將不予確認。如果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因霸王條款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通過訴訟來確認這個條款無效,並請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法官提醒,網購也要索要發票,注意留存各種證據。

盧濤: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應當向網絡銷售商索要發票,並注意保存與他的聊天記錄、電子憑證、快遞取貨單據等證據,如果商家在網頁上做過一些承諾或對產品進行介紹,與事實嚴重不符,建議消費者可以採取公證的方式對這些網頁進行公證,作爲索賠的證據。

法官還提醒消費者,網購年貨時,應提前預留好中間環節的時間。如果遇到類似於電話威脅、“呼死你”等過激的報復行爲,通過網購平臺方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警。法院也會通過發送司法建議,聯動網購平臺提供方、工商、消協等管理部門加大對商家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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