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2月2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在深圳超生一個子女,罰款數額將近22萬元;此外還規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徵收社會撫養費;對於晚育的,女方在規定假期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