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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體”呈現低俗趨勢 《知音》上市遭爭議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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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爭議:你是否支持《知音》上市?

在大量時尚刊物的包圍中,堅持27年風格不改的《知音》似乎顯得很落伍,但正是這本看起來不那麼入流的雜誌,卻掀起一陣“知音體”風潮,近年來又因與名人對簿公堂,衍生出媒體公信力的社會討論。而更重要的是,由這本定價4.5元的雜誌做主導的知音傳媒集團將進軍股市,成爲中國期刊第一股。因此,當這些因素交織在一起時,探究這個奇異文化組合的意義,也就顯得很有必要了。

“知音體”呈現低俗趨勢 《知音》上市遭爭議

“知音體”呈現擴張之勢

《“可憐的兇徒”身邊躁動,京城董事長倒下一家人》、《“供養”的愛情雞飛蛋打,男友3根斷指在哭泣》、《深圳還你完整未來:父親當街咬斷兒子命根》……新近面世的2012年第13期《知音》依然堅持多年來的“知音體”,面目絲毫不改。

1985年創刊伊始,《知音》就以感情、愛情、案情故事,以及明星隱私抓住了讀者。隨着《知音》開始走紅,其文章風格乾脆被人們冠以“知音體”,而這種風格的標題也被稱爲“知音體”標題。

2007年,開始有一些網友以“知音體”進行比對式創作,他們熱衷於給熟悉的童話、寓言、故事等重新命名。《白雪公主》改名叫《苦命的妹子啊,七個義薄雲天的哥哥爲你撐起小小的一片天》,《賣火柴的小女孩》改爲《殘忍啊,美麗姑娘竟然被火柴燒死的驚天血案》。有評論稱,這些看似對經典童話、文藝作品的惡搞,實則充滿了對媒體煽情、狗血、惡俗標題風格的嘲弄。

然而,就在“知音體”淡出網絡的時候,這些年來,《知音》和“知音體”卻從未分開過,甚至又有了新的擴張。

今年第13期《知音》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名爲《姐弟激情,富婆情陷200萬》。這是個老調重彈的故事:30多歲的富婆不甘寂寞,投身情人懷抱,但沒承想,她爲解救情人公司危機付出的200萬元,很快打了水漂。騙子最終落網,在接受審訊時,他特意說自己的目標是 “年老色衰,身材走樣,感情生活不走樣,內心又不安分”的有錢中年婦女。富婆至此方纔恍然大悟,原來,她成爲獵物的直接原因竟是“走形的身材”。#p#分頁標題#e#

富婆痛下決心,在離婚的同時開始了減肥行動,而文中提到的那款減肥產品,讓她找回了自信。看到這裏,讀者方纔發現,原來這是一則掩蓋在“知音體”標題下的“知音體”廣告。

《知音》通過大量複製堅貞愛情、負心漢故事,以及說不清理還亂的名人故事,贏得了讀者的青睞,也不可避免地和所謂精英文化形成了對壘,成爲一個獨特的大衆文化符號。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檸爲“知音體”畫了一幅像:“其敘事風格,介於客觀敘事和肉麻抒情之間,夾敘夾議,大起大落,情節跌宕,用客觀語調講離奇故事,用離奇語調講客觀故事;時而如泣如訴,時而循循善誘,有控訴、有勸說。”張檸認爲,“知音體”這種“軟硬兼施”的敘事,還兼顧恐嚇和誘導,語體風格則兼顧“二胡”和“京韻大鼓”格調,而“拍案驚奇”的開頭,最終都有光明的尾巴。“這種帶有農業文明趣味的敘事,塑造了大批消費者那些生活平淡無奇、毫無起落的中小城鎮的女性,靠閱讀別人的悲歡離合的故事度日。”

張檸進一步總結道,所謂“知音體”實際上用一種帶有抒情的語調來混淆新聞性和故事性的邊界,“其結果導致了讀者將虛構故事當成真實故事,將真實的故事當成虛構的。這樣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將各種慾望故事、人間悲劇、成功和失敗的經驗,轉化爲可消費的文化商品。”

追名人屢掀侵權風波

《知音》始終以高額稿費吸引作者,可以說,其前期開拓市場所付出的血本在全國同類期刊中是最高的。江蘇鹽城作者徐向林告訴記者,作爲簽約作者,他獲得的稿酬是千字千元以上,在年終特稿評選中,他一篇文章甚至獲得過3.7萬元的獎勵。

與高稿酬相應的是,《知音》雜誌對名人窮追不捨,由此帶來副產品《知音》被作家、明星告上法庭的頻率與其600餘萬份的發行量一樣,在國內期刊中同樣位居老大。

翻開最近一期《知音》雜誌,其中涉及的名人就包括了影視明星於和偉、佟麗婭、陳思成,體育名人劉國樑,著名導演尤小剛。這期雜誌共有20篇文章,而關於名人感情、家庭生活的文章就有4篇,佔這期雜誌的五分之一。

在“圍城風景”欄目中,登載了《於和偉漂泊南北,還有一個愛妻躲在樹後》一文,爲影視演員於和偉和妻子的濃情寫了足有5700多字。文中寫道:“於和偉在接受筆者採訪時,感激地說:‘在我事業最不得志的時候,是我愛人給我陽光,給我鼓勵,給了我堅持下去的動力,否則,一定不會有今天大家在電視上看到的於和偉!“#p#分頁標題#e#

不過,於和偉的經紀人說:“文章的作者從未採訪過於和偉,事實上,《知音》已經多次找過我要採訪於和偉,但我一直沒有答應採訪要求。”

至於文章中涉及的具體內容,於和偉經紀人說,有一部分內容是從網上搜來的,也有一部分是杜撰的,並帶有“誹謗”意味,可笑至極。比如文中提到於和偉在事業低潮期,曾經想過自殺,是妻子挽救了他。

於和偉的宣傳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說:“我們工作人員看到了這篇報道,但是於和偉沒有看到,他並不知道自己上了《知音》,因爲他從不看《知音》。”這位負責人說,公司不想就此事予以迴應,“我們從來沒認爲它是一本新聞雜誌,在我們眼裏,它更像一本小說期刊。”

《知音》追逐名人之迫切,不少北京媒體人都領教過。《北京晨報(微博)》一位記者回憶說,她就曾數次接到《知音》雜誌編輯的電話,對方力邀她寫一些明星八卦

這位記者以忙爲由加以拒絕,編輯的電話還是三番五次打來。終於,編輯向這位記者發問:“你平時怎麼上班呀?”記者答:“坐地鐵。”對方遂採取激將法:“你怎麼還坐地鐵呀,我們稿費一個字一塊錢,你給我們寫稿,我們再給你編編,一個月怎麼也能掙一萬元。”

但是,拼命追逐名人自然會付出代價。《知音》就曾數次因侵害作家、明星的名譽權被告上法庭。

聽說“知音傳媒”即將上市的消息,作家畢淑敏的第一反應是:“這家嚴重侵害知識產權的雜誌社,怎麼還能上市呢?”

畢淑敏極不情願地回憶起往事。2009年,《畢淑敏母子環遊世界114天:眺望更高遠的人生》在《知音》面世,署名爲畢淑敏。“這完全是一篇僞作,肆意捏造了我的口吻來攻擊我的兒子。”向來言語溫婉的畢淑敏至今難掩氣憤。

畢淑敏說,2009年,曾有人要採訪她,讓她談談自己和兒子的事情,“兒子一直要求我不要在文章中涉及他的情況,我說,如果你要採訪,就去找我兒子。”但畢淑敏的兒子沒有接受採訪,讓這對母子感到震驚的是,關於母子倆的事竟然變成了鉛字,印在《知音》雜誌上。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文章甚至把畢淑敏兒子的單位公之於衆,“很多電話接踵而至,讓孩子無法上班。”

畢淑敏選擇了法律維權。“我一紙訴狀將《知音》告到了海淀區法院知識產權庭,2009年11月,法院判《知音》3個月內公開道歉,並賠償我10.1萬元精神損失費。”但《知音》雜誌並未在3個月內發表道歉聲明,而是拖了14個月,所謂的道歉聲明也出乎意料,“那只是一塊口香糖那麼大的道歉聲明。”#p#分頁標題#e#

時至今日,畢淑敏依然認爲,《知音》雜誌缺乏道德底線,一而再、再而三地損害作家的尊嚴,缺乏對作家的起碼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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