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親子鑑定的誘因:隨着科技的發展,加上傳統的家庭觀念的改變,使得現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謀而合。
司法親子鑑定
遺產繼承糾紛要確定是否親生關係;
強姦犯的認定;
認領被拐賣兒童;
未婚先育落戶,超生落戶;
遇難者(空難、海嘯等)身份無法辨認;
撫養權糾紛……
個人親子鑑定
懷疑子女不是親生;
懷疑醫院產房或育嬰室調錯新生兒;
失散的家庭成員認親; ……
親子鑑定還包括:親緣鑑定(父系或母系),移民鑑定等#p#副標題#e#
根據鑑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鑑定可以分爲司法鑑定和個人鑑定。
1、個人親子鑑定本身就是不公開的,所以鑑定委託人有權不提供任何證件。樣本可以自行取樣,送到專業鑑定機構,其鑑定結果僅提供給鑑定委託人。鑑定結果可以作爲上訴依據,但不能作爲法庭上的呈堂證供。僅做爲鑑定人親權鑑定的一個憑證,並可作爲證據之一,但鑑定流程、鑑定結果準確性是和司法鑑定一致的。
2、司法親子鑑定是完全公開的,必須鑑定委託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對面到場,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鑑定結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也可以做爲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1)司法鑑定只能適用於訴訟活動,是在特定的訴訟審判程序過程中,由法官啓動的一項科學鑑定活動。換言之,不參與訴訟活動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親子鑑定;需要打官司,訴訟到法院後,由法院啓動的鑑定,才叫司法鑑定。
2)司法鑑定活動必須遵循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進行,程序違法的鑑定結論不能成爲鑑定材料。司法鑑定要做到: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合法,鑑定方法、標準合法。司法鑑定必須由相關機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託書,經過一系列司法公證程序所完成的鑑定,才叫司法鑑定,並只作爲法庭證據使用,鑑定結論必須接受法庭質證方爲有效。
3)目前親子鑑定80%以上都沒有啓動司法鑑定,都屬於個人鑑定。
個人鑑定是鑑定機構對個人的遺傳基因所做的生物學鑑定,在取樣環節,不需要公檢法出具委託書,也不完全需要申請人提供身份證等證件和同意書,僅做爲鑑定人親權鑑定的一個憑證,並可作爲證據之一,但鑑定流程、鑑定結果準確性是和司法鑑定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