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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來源:爵士範    閱讀: 6.7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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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個準媽媽都很在乎孩子的健康情況,兒童肺炎用藥要注意的事情很多,您是不是全都知道呢?

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肺炎最主要的是注意生活環境,比如不要有油煙什麼的,這些都是客觀的原因,當然在這之上還要注意一些必要的事項。下面爲您介紹下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在臨牀對症和加強抗炎過程中,選用頭孢類藥物,主要表現在用時放心,療效較肯定,不僅是治療小兒重症呼吸道感染的首選藥物,同時也是治療其它重症感染的主要藥物。

    就拿治療小兒重症肺炎來說,例:頭孢唑啉鈉,在必要時,可用至100—200mg/kg/d,雙黃連2—4mg/kg/d,三氮唑核苷15—30mg/kg/d,如果患兒同時伴有發燒、哮喘的及因肺炎而引起的併發症發展的同時,還可適當選用激素類藥物相併用,其抗類效果和緩解全身中毒症狀會更好,但要慎用,不宜長期應用。

    在一開始,是爲了積極控制病情,可用大劑量,待患兒好轉時,可保持治療量,最後患兒接近恢復期,可用小劑量逐漸去停用,既要保證兒童肺炎用藥的注意事項,又要達到治療目的,將藥物共同溶解在10%葡萄糖和生理鹽水配製成4∶1或5∶1溶液中,因爲重症肺炎患兒,大部分爲等滲性脫水,按要求要適當控制輸液量,液體的成份和輸液速度,爲不增加心臟負擔,滴數應控制在8—12滴/mm,同時可隨着患無兒液體量的需要和病情的不同進展,進補一日一次抗炎或一日二次抗炎,有時在極特殊情況下,還可保留血管連續給藥,去實現全天用藥計劃和持續緩解全身中毒症狀等。

    綜上所述,多年來在診治搶救小兒肺炎心衰及合併脫水時,都採用了靜脈補液給藥的辦法,可使許多危重患兒及時地得到了醫治和挽救,如不採取靜脈補液給藥來搶救患兒用藥就要受到限制,治療就要失去原則,矛盾就得不到緩解,搶救就難以保證,而通過靜脈補液給藥,搶救患兒是最有效的,不僅能爲患兒輸送營養,增加抗病的能力,亦可使藥物作用快,用藥全面合理、劑量充分、搶救及時。

    然而,對於兒童肺炎用藥的液體療法,按着兒科理論要求,一般炎患兒可經口保持液體入量,不需補液,對不斷進食的患兒,可按生理需要進行靜脈輸液,但總量不宜過多,速度應較慢,嬰幼兒總補液量以60—80ml/kg/d爲宜,一般選1/4張溶液,速度應控制在5ml/kg/小時以下,如果主要目的在於通過靜脈途徑滴注藥物,則一次量以不超過20mL/kg/d,主要是用10%葡萄糖液,肺炎如伴有重症腹演出現脫水和代謝性酸中毒時,可按消化不良的補液原則處理,但液體總量及電解質液量均應較同等脫水者減少約1/4,輸液速度應較慢。

    但在臨牀實踐中,在搶救治療肺炎心衰的同時,在加強用藥和補液等措施上,就是矛盾對立的過程,這就需要慎重,嚴格限制補液量,因液體的選擇應以高滲溶液爲主,更要限制鈉鹽的補充,這樣可防止誘發心衰,所以用量都不宜過多,但在典型病例中,在心衰情況下,越是心衰嚴重,感染嚴重,越是矛盾對立,越能造成脫水,不僅需要控制補液,而且更需要加強補液和依靠補液來完成。以通過減慢滴速控制心衰,隨時調正藥物的用法及用量,不但要求劑量準確,合理對症,更要參照原則,靈活適當,具體掌握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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