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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童遭校警性侵2年 河南泌阳县委宣传部回应小学生案 性侵犯身份确认

来源:爵士范    阅读: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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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童遭校警性侵2年,近日,一篇《11岁女童遭五旬小学工作人员强奸两年家长发现时怀孕5个月》的报道再度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很多人都对女孩乐乐的遭遇感到同情,并对强奸犯万分痛恨。25日,河南泌阳县委宣传部正式回应该起小学生强奸案,并揭开了性侵犯的真实身份……

11岁女童遭校警性侵2年 河南泌阳县委宣传部回应小学生案 性侵犯身份确认

综合早前的报道,女童乐乐出生于2006年,今年11岁,父亲肢体残疾,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有智力缺陷且无个人生活管理能力,多年来一直由大女儿打工照料。近日,母亲发现乐乐不对劲儿,在当地卫生院检查后被医生告知女儿已经怀孕五个月。

随后,家人询问乐乐到底发生了什么,最终让这起隐藏两年之久的强奸案大白于天下。据乐乐家人介绍,乐乐一到四年级期间就读于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四年级时,刘姓老师对她实施了第一次性侵,当时她只有九岁。

但随着该事件的持续发酵,乐乐就读的学校校长指出,强奸乐乐的刘某并非该校的老师,而是该校的校警。随后,关于刘某到底是教师还是校警,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乐乐的家人表示,确定刘某为学校教职工,刘某工资来自教育局。但校长表示,刘某为校警,每月工资800元,学校支付300元,其他500元由教育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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