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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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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社會,滅門案世界各地都在發生。尤其最近的幾年,不管是滅門或個人被害案都被新聞頻頻爆出,搞得人心惶惶,不可終日。今天小編來扒一扒當年香港曾發生過一起轟動全國的滅門慘案,沒錯就是八仙飯店滅門案,八仙飯店滅門案兇手肢解10做人肉叉燒包。下面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一、八仙飯店滅門案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八仙飯店滅門案的真相真的是個謎,該案的最大嫌疑人自殺並寫了一封自白書。1985年,香港曾發生過一起轟動全國的滅門慘案,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把八仙飯店的10個人殘忍殺害並分屍,並且屍體最後找到的還是殘缺不一的,只發現了斷掉的手腳掌。其餘屍身卻無跡可尋。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2張

電影《人肉叉燒包》》的原型就是八仙飯店滅門案。有人說,兇手是將10名受害者肢解後,一部分丟棄了,而;另外的一部分做成了人肉叉燒包出售了。如果是真的,那麼當年買下人肉叉燒包的人知道後想死的心都有了吧。到底是怎麼樣的仇恨,要滅掉人家全家上至70歲的老人下至7歲的孩子。

這件滅門案比起黑龍江佳木斯滅門案可謂是大巫見小巫了。事隔多年,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新證據,30多年前的八仙飯店滅門案是不會再重審,當年李昌鈺談南大碎屍案也是認爲物證不足,據說案件至今依舊是謎,而八仙飯店滅門案因爲嫌疑犯自殺,也成了一個謎。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3張

1985年8月8日半夜12時,多名泳客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發現數件人體殘肢,隨即告訴水警。警方厥後在現場實行打撈,撿獲8件人體斷肢,短短几天內共打撈出11件人體斷肢,似是被利器斬下。司警在查詢拜訪過程當中,曾邀邊疆法醫官來澳輔佐化驗斷肢,留下記載。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4張

1986年4月,澳門司法差人司署前後收到八仙飯館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指其兄一家客歲8月忽然神奇失落,原爲鄭林所有的八仙飯館等產品,被一位姓黃的女子佔領,並疑心黃某謀財害命。司警接信後複驗了客歲在黑沙阿婆秧灘發明的斷肢,發明此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紋,與八仙飯館失落者此中一位年歲較大的女子的指模類似。司警即對八仙飯館的新東主黃志恆(50歲)實行緊密監督。同年9月28日下戰書,黃志恆忽然漸漸離開八仙飯館,欲進入中國邊疆,司警發現後行將之截住,帶署查詢拜訪。

二、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

關於八仙飯館滅門案的說法有以下兩種: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5張

這起八仙飯店滅門案處理屍體的手法以及究竟有沒有同夥到如今依然是個謎,而該事件的惡劣性令它經常被改編成電視劇和電影出現在大熒屏上,由於該案件涉及到“人肉叉燒包”,每次關於該案件的電影一上映,香港以及澳門的叉燒包的銷量就會下跌。

1、八仙飯館滅門案事發過程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6張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恆在獄中表露案發經歷,全因鄭林欠賭債不願歸還招致殺機。黃志恆與八仙飯館東主鄭林認識多年多年,且常常一同打賭,凡是是打麻將,偶然賭沙蟹。案發前一年(1984年)某晚,黃在飯館內與鄭林佳耦及廚師聚賭玩沙蟹,鄭妻的九姨陳珍亦在旁觀戰。

黃志恆以2,000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經一輪比武,黃贏取近18萬元,鄭林事先答應一年內清還賭債,並行動許諾如果不還款,將志願將八仙飯館抵押給黃。案發前一年內,黃屢次向鄭林佳耦索債均被回絕,未能從中收取涓滴分文。

直至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飯館收鋪後,黃志恆再到飯館向鄭林索債,事先亦遭鄭回絕,因爲鄭曾許諾若不歸還賭債將讓出八仙飯館給黃運營,因而黃志恆事先已別的找到廚師及一班夥記,並已告訴他們預備於8月8日上工,惟讓出飯館計劃亦遭鄭林回絕。據黃志恆說,他原想叫鄭林先歸還兩至三萬,餘款能夠漸漸還,此時鄭林則謂:“還乜X嘢呀?你又冇欠據。”(還甚麼呀?你又沒欠據。X爲廣東話粗口)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7張

兩邊因而發作爭論,黃志恆順手撿起臺上的啤酒樽,擊碎樽底成爲一個半截斷開的利器,一手箍着站在身旁的鄭觀德(鄭林幺子),用破樽頂住他的頸部,喝令世人不得揚聲。雖事先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但因爲鄭觀德是鄭林佳耦的獨子,各人均不敢妄動。

黃志恆着令各人用繩子相互綁縛,並用布條將口部塞住,最初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黃因而着令岑氏亦用繩綁起季子。此時,鄭妻忽然舉事,高聲呼叫招呼並欲抱起其子,黃志恆一個箭步衝上,用破玻璃樽擲向鄭妻頸部,岑氏就地斃命。黃因而狂性大發,接着用破樽擲斃或徒手勒斃餘下各人。

2、1973年殺人縱火案的陳梓樑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8張

黃志恆的遺書稱,他就是1973年殺人縱火案的陳梓樑,可是,八仙飯館滅門案不是他做的。黃志恆被捕後曾兩度他殺。1986年10月4日下戰書,他採用市牢牢獄內的鐵皮垃圾箱,向左伎倆上直割後橫鋸,被監犯發明,經5小時挽救後得以保命。

事先屋內九名受害者中,最遲遭辣手的是鄭林季子鄭觀德,他被殺前曾向兇徒黃志恆說:“九姨婆會報警逮捕你!”黃志恆以後到九姨婆陳珍的家,假稱鄭林季子發熱,把她拐騙到八仙飯館,再將她殺死。黃志恆供認用8小時將屍身碎屍支解,然後分屢次放入兩層的玄色膠袋內,逐袋棄於垃圾箱。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9張

同年12月初,他在獄中屢次與其女伴黎氏碰頭,在最初一次會晤時,兩邊放聲大哭;他廿多歲的宗子阿源亦在統一時期看望父親,兩人神色莊嚴。12月4日清晨,黃志恆磨鋒汽水蓋拉環,在之前他殺的傷口再次割脈;當天上午8時,獄警派發早飯,發明他已無氣味,伎倆被一幅染滿鮮血的棉被掩蓋。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10張

他事先住在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號倉,倉內共收禁28人,有監犯預先指,當晚瞥見黃志恆坐在牀上,採用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以爲他只是打發時光。警方預先在黃志恆身旁,找到遺書、哮喘藥及數本色情雜誌。黃志恆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這是黃志恆獨一交接案情的文件,行文頗生澀。信中說:“請代我昭雪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撒謊,我之以是在法官眼前承統統,是有因的。

三、犯罪嫌疑人自白書

八仙飯店滅門案,10人被肢解做成人肉叉燒包(膽小慎入) 第11張

香港何處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原本我已當陳梓樑已死去,並且在孩子面臨他們父親早就逝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當時開端,我已改過自新,好事不單不會做,並且連想也不去想犯罪的事,凡事都有念頭,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結業,踏入社會工作,我該當安享暮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故意收買八仙飯館,這是有物證的。總而言之,我相對做不出這案,假如是我供認又何妨;何況編纂師長教師你見到這信,我已不在人間。如今蒼涼是我的太太和只要七歲的孩子,言論對她很不公平,豈非我已痛改前非,從頭做人想過著幸運的暮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破壞,我的太太最無辜,我從前是壞人,我應承當統統後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甚麼也不識,相對是壞人,豈非社會居然會對她不伸出憐憫的手,加以支援她?

我慎重聲明,我之自我擺脫,並不是懼罪,而是多方面的,我得了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完成。”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澳門市牢今日有“送鬼”的風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獄警置信死在獄中的人,會被牢獄之殺氣威懾,幽靈長困而未能安眠,獄警事先爲黃志恆操持“出獄”手續,一人手持黑傘,另一人手持燒香,把黃志恆送出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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