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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女竟爲妻子親生女 男子悲憤向其討10年撫養費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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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女系妻子親生】本站訊“養女系妻子親生”:養女竟然是妻子親生的;養了10年發現養女是妻子親生的;替別人養了10年小孩……

養女竟爲妻子親生女 男子悲憤向其討10年撫養費

慈溪有一對夫妻,沒有孩子,領養了一個女孩。幾年後,丈夫發現這領養的女兒竟然是妻子親生的,看着乖巧的女兒丈夫捨不得,只好接受了這個事實,可後來,妻子嫌丈夫賺錢太少,兩人鬧起矛盾離了婚。

“我幫你養了10年的女兒!把撫養費還給我!”丈夫起訴向妻子追要5萬元撫養費。近日,法院開庭調解了此案。

妻子提議領養孩子

丈夫李宏(化名),今年40歲,慈溪人;妻子王娟(化名),今年38歲,貴州人。

12年前,王娟從貴州老家來慈溪打工,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本地男人李宏,王娟年輕漂亮,李宏老實本分,兩人一見傾心走到一起。沒多久,兩人開始同居,2001年登記結了婚。

“老婆,我們生個孩子吧?”李宏多次和王娟商量,可是,每次都被王娟回絕了,“我有淋巴炎病,醫生建議不宜生育,很危險的。”

看着丈夫失望的表情,王娟提議:“要不這樣吧,咱們去我貴州老家領養一個孩子?”

“我只想要我們自己的孩子。”妻子的提議,李宏拉下臉不同意。王娟不高興了,賭氣回了貴州孃家。

李宏只好妥協,“老婆,你回來吧,我們領養孩子,我答應你就是了。”

養女竟是妻子親生的

不久,王娟從貴州領了一個3歲女孩一起回到慈溪,對丈夫說:“我們領養了這個孩子吧?”

小女孩乖巧又懂事,一聲“爸爸”,叫得李宏骨頭都酥了,很是喜歡,一家人很快就接受了這個家庭新成員,給女孩起名爲李佳(化名)。

多了個孩子,給家裏增添了不少歡聲笑語,特別是李宏的父母,喜歡得不得了,對這個女孩視如親孫女。李宏上班也更帶勁了,一下班就趕回家陪女兒。李宏馬上開始給女兒張羅戶口遷移的事,但是王娟提供的孩子戶籍有誤,李宏跑了好多趟派出所都沒能辦成,這件事就這麼被耽擱下來,李宏也沒多想。

孩子慢慢長大了,到了該上學的年紀,沒有戶口意味着每年都要交一大筆助學費。“你趕緊回趟老家把孩子的戶籍事給落實一下。”在李宏的催促下,王娟只好再次回到貴州。這一次,她帶回了孩子準確的戶籍證明,同時,也揭開了一個祕密。

拿着這張戶籍證明,李宏顫抖着雙手,他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這個領養的女兒竟然是妻子的親生女兒!王娟承認,原來在和李宏結婚前,王娟有過一段婚姻,生下一個女兒後,離婚了,李佳就是王娟和前夫生的女兒。

李宏很生氣,可回過頭想想又無奈,這個和自己相處了4年的女兒,乖巧懂事,早已當成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孩子的爺爺奶奶也捨不得這個孫女。最終,李宏原諒了妻子。

丈夫追討十年撫養費

到了2010年,王娟開始嫌丈夫李宏賺錢太少,逐漸演變成吵架,2010年6月向慈溪法院起訴離婚,後經法官調解和好撤訴。

撤訴後,兩人的感情並沒有好轉,矛盾進一步激化。最後,王娟在與李家人大吵一架後,帶着女兒回了貴州,讓孩子在貴州上學。王娟自己返回慈溪繼續工作,沒回李家,而是住在廠裏的職工宿舍。

去年11月,李宏一紙訴狀,把王娟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與王娟的婚姻關係,並要求王娟支付他對女兒10年來的撫養費5萬元。

法院組織雙方調解,一開始,王娟同意離婚,但拒絕支付這筆撫養費。李宏氣得跳起來:“孩子的爺爺奶奶每天接送孩子,付出感情不說,孩子這麼多年吃我的用我的,十幾萬都有了!現在孩子去貴州了,誰知道以後還能不能見得到了。”

慈溪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爲:雖然李宏最初是想收養李佳,與李佳之間是養父和養女的法律關係,在最初幾年內,他也一直這麼認爲。但後來李宏得知李佳其實是妻子王娟與前夫所生,從法律關係上講李佳實際上是李宏的繼女。

但無論是養子女還是繼子女,養父母和繼父母對其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即使他與王娟的婚姻關係解除,也無權向王娟追討婚姻存續期間的撫養費。

但從情感上講,王娟最初在李佳身份問題上欺騙過李宏,而李宏一家人在撫養李佳期間,確實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財力和情感,現王娟已將李佳帶回貴州老家,李宏與王娟離婚後,李宏與李佳之間的繼父女關係已名存實亡,李宏指望李佳日後盡贍養義務也難以實現,王娟應該在經濟上對李宏作出一定補償。

近日,經過法官調解,雙方離婚,女兒隨王娟生活,撫養費由王娟自理,王娟同意支付李宏8000元作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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