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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醫藥集團原總裁特大職務犯罪被判死緩

來源:爵士範    閱讀: 8.6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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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文曾擔任新亞藥業總經理、新先鋒藥業總經理、上藥集團總裁等職。檢察機關統計,本案涉案金額達5100餘萬元。

上海醫藥集團原總裁特大職務犯罪被判死緩

據《東方早報》報道,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起訴的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和隱瞞境外存款一案,昨日市一中院一審判決:吳建文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犯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執行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作爲近年來上海檢察機關在醫藥領域查辦的典型重特大職務犯罪案件,吳建文案暴露出的國企管理問題,值得深思。

最初受賄時很緊張

吳建文畢業於復旦大學,曾先後擔任新亞藥業總經理、董事長,新先鋒藥業總經理,上藥集團抗生素事業部總裁,以及上藥集團總裁兼新先鋒藥業董事長。

1991年大學畢業後,吳建文進入新亞藥業工作。在基層工作中,吳建文憑藉個人努力和專業知識,很快得到企業領導的重視和關注。在參加工作僅6年後,吳建文就被提拔進入新亞領導班子,成爲企業的副總經理。

遺憾的是,因爲企業內部監督制約不力,長期兼任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吳建文開始一步步走向墮落。2001年,吳建文收受工程項目承包商郭某20萬元,爲其在辦公樓改造項目中謀取利益。對於最初的受賄,吳建文感慨稱:“剛開始收錢時很緊張,徹夜不眠。”

被調查期間還在索賄

據悉,吳建文擔任上藥領導後,每月收入約3萬元,但吳建文對此卻不滿意,決定用權力換取金錢。

2003年,山東某醫藥公司董事長彭某找到吳建文,希望能夠在股權轉讓和藥品原料採購方面,獲取吳的幫助。彭某向吳建文提供了130萬元,爲其在北京海淀區購買了兩套房產。

收受鉅額現金後,吳建文也通過手中的權力,爲行賄者提供便利。重慶某醫藥公司負責人楊某在吳的幫助下,獲得了意大利藥品“蘭菌淨”的代理權。該藥品每年的銷售額高達1000多萬元。此外,吳建文在收取地產商人吳某的賄賂後,以新亞公司的名義花費1.53億元從吳某處購買房產,並補貼後者交易稅2400萬元。

受賄行爲發展到後期,吳建文直接向生意夥伴索賄。據楊某回憶,吳建文曾向其明確表示“做生意要靈活點,要懂得做人,錢不能一個人賺”。此外,行賄人石某也透露,吳建文曾用英文告訴他“half to half”(一人一半),暗示其提供金錢好處。

2009年,吳建文在明知組織對其開展調查後,還向他人索賄60萬元。

隱瞞境外存款謀私利

從權力中獲得好處的吳建文,也更加迷戀對權力的追求。2006年,商人陸某向吳吹噓自己與北京某某高層領導關係很深,吳建文因此挪用3000多萬元公款給陸某,爲的就是能結識所謂的“高層領導”。事實證明,陸某隻是利用了吳對權力的貪慾,實施詐騙。

吳建文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採用簽訂虛假廣告合同、開具虛假髮票、僞造財務憑證、設立虛假賬目等手段,將500萬元公款轉至外單位套取現金予以侵吞。

除了受賄近1200萬元外,2000年以來,吳建文還通過挪用公款、隱瞞境外存款等手段,爲自己謀得鉅額利益。檢察機關統計,吳案總涉案金額竟達5100餘萬元,爲近年來上海醫藥領域查辦的重特大職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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