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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微信羣謊稱“一家四口被殺”被拘7天

來源:爵士範    閱讀: 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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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9月23日訊9月17日,一條“落朝井鄉水竹村發生殺人滅全家四口”的消息在鳳凰縣當地人的微信羣裏廣泛傳播,加之配有兩段血腥視頻,乍一看有圖有真相,引起了不明真相羣衆的恐慌。獲取信息後,鳳凰縣公安局迅速調查覈實,查證此消息系謠言。

男子在微信羣謊稱“一家四口被殺”被拘7天

男子在微信造謠

目前,造謠者劉某明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7天。9月17日上午,鳳凰縣公安局新聞輿情中心獲悉:有人在鳳凰當地一微信羣裏發佈“落朝井鄉水竹村發生殺人滅全家四口”的消息,立即啓動“輿情處置機制”,第一時向局領導報告。

男子在微信羣謊稱“一家四口被殺”被拘7天 第2張

男子亂造謠言

在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局指揮情報中心、網安大隊以及沱江派出所等多部門迅速聯手展開調查,通過多方查找,9月18日,鎖定了謠言傳播者劉某明。民警依法將劉某明傳喚至沱江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過詢問,劉某明對其散佈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原來,9月17日上午9時許,劉某明(男、45歲,鳳凰縣水打田鄉人),通過“老同學”微信羣收到“老莫”發佈的兩段視頻及“正大鄉水竹村殺人滅全家四口”的文字,劉某明明知該地點不在鳳凰縣阿拉營鎮落潮井村,仍在“某某網”等微信羣裏,將其改編爲“落朝井鄉水竹村殺人滅全家四口”的虛假信息進行散佈。此舉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鳳凰縣公安局決定依法對劉某明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任意歪曲事實、故意散佈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爲,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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