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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做小三生女用法律討撫養費(圖)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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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做小三生女用法律討撫養費(圖)

今年33歲的婦女王麗,被騙做了小三,與有婦之夫李軍非法同居生下一名女嬰。由於李軍重男輕女思想嚴重,當王麗向李軍索要撫養費時,遭到李軍的斷然拒絕。無奈之下,王麗向法院起訴討要女兒撫養費,近日,邕寧區法院成功調解了該起撫養糾紛案。

今年45歲的李軍早有妻室,育有一個女兒。但李軍喜歡兒子,於是與妻子的矛盾開始顯現。2004年,李軍在酒吧喝酒時認識了28歲的女子王麗。不久,隱瞞了已婚事實的李軍與王麗發生了關係,兩人感情迅速升溫。2005年的一天,李軍與其妻因爲生活瑣事大吵了一架後索性不回家,與王麗開始同居。

沒過多久,王麗向李軍提出結婚要求,李軍緊張了,但他承諾等生了孩子後就辦登記手續。就這樣,兩人的結婚登記手續一直拖了下來,直到2008年女兒出生。李軍一看是個女兒,辦結婚手續的事再也不提了,最後乾脆告訴王麗不想和她一起生活,讓王麗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

之後,李軍從王麗家裏搬了出去。王麗本就沒有工作,沒有李軍,生活上沒有了依靠,又要撫養一個女兒,迫於無奈只得多次找李軍索要女兒的撫養費。可是,李軍就是不願意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王麗最終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爲女兒討個公道。今年11月2日,王麗將李軍訴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非婚生女兒由自己撫養,被告李軍每個月支付撫養費500元,到小孩成年。

邕寧區法院審理該案後認爲,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其父母均有同等的撫養權利和義務。因女兒不滿兩週歲,隨母親生活有利於健康成長,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李軍每月支付非婚生女生活費250元,非婚生女的教育費 、醫療費憑正式票據由原 、被告各負擔一半,直至非婚生女能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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