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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長江裏電捕4條鯽魚給孩子熬湯 被判罰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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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長江裏電捕4條鯽魚給孩子熬湯,被判罰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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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泰州醫藥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捕魚案,被告人童某被判罰金1000元的同時,還要自購魚苗到長江放流。

男子長江裏電捕4條鯽魚給孩子熬湯 被判罰金千元

今年3月26日,靖江人童某爲了給孩子捕魚熬湯,在長江流域靖江段用電捕魚器捕了4條野生長江鯽魚。經鑑定,四條鯽魚價值人民幣52元。在庭審中,被告人童某現場表示認識到了錯誤,並且向法庭表示要爲生態作點貢獻。

男子長江裏電捕4條鯽魚給孩子熬湯 被判罰金千元 第2張

審判長 李劍鋒:被告人童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罰金1000元;公安機關扣押的鋰電池一隻、逆變器一臺、撈網兩隻、拎桶一隻,依法予以沒收。

判決結束後,被告人童某在法官以及漁政執法人員的帶領下來到事發水域,自掏腰包購買了1萬餘尾魚苗到長江放生,以此彌補自己非法電捕魚對長江生態環境造成的傷害。

泰州醫藥高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陳益羣:在量刑問題上,我們會把被告人魚苗放養的情況,作爲他們認罪悔罪的表現,列入從輕量刑的要素當中去。

來源: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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