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藥物對胎兒損害之程度,分爲禁用、慎用兩類:
禁用的藥物有:巴豆、牽牛子、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
慎用的藥物有:通經祛瘀、行氣破滯以及大辛大熱的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芒硝、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