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中晚期應用下列藥物對胎兒有很大危險:
口服抗凝藥——可使宮內出血、死胎及流產;
抗甲狀腺藥物——可使胎兒甲狀腺腫脹,甚至可引起新生兒窒息;
利血平和心得安——可使胎兒心動過緩,甚至在產後或產時發生新生兒循環障礙;
鏈黴素等氨基甙類抗生素——可損害胎兒第八對顱神經;
四環素——可影響胎兒骨骼和牙齦發育;
異煙肼——可發生新生兒腦病;
嗎啡成癮性鎮痛藥——可使胎兒成癮。
此外,酚、孕酮、蛋白同化激素、口服降糖藥物、雄激素和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妊娠後期引起子宮收縮可致流產的藥物如麥角鹼類、瀉藥、奎寧、奎尼丁等都不宜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