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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精神殘疾證的好處都有哪些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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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女士李某,生育的孩子和前夫一起過。2009年8月9日,李某以孩子的繼母張女士打孩子爲由,將張女士打傷。民警準備處理李某時,她掏出了一張精神殘疾三級的證件,表明無須承擔責任。但張女士反映,李某是開過多年的出租車的,是不是有了這個證,出了什麼車禍也無須擔責呢?

辦精神殘疾證的好處都有哪些

打孩子引出無解糾紛

2009年8月9日,因爲孩子的陳述,李某懷疑孩子的繼母張女士打了孩子,於是帶着朋友趕到張女士家,兩人言語不合,打了起來,張女士被打傷,還有一些財物被損壞了。

張女士報警後,警方介入調查後,李某要爲此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就在民警要作出處理之時,李某突然掏出了一張殘疾證明。經查證,這確實是一張真實的證明,爲精神分裂症,三級,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神殘疾人”開多年出租車

近日,在張女士的陪同下,記者一行來到位於雨花路上一家名爲南京江南出租車公司裏,該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在查閱相關的資料後,向記者承認,李某在2008年7月份至2009年8月份確實在該公司當司機。“是二駕,車牌尾號708,不過,她在2009年8月11日就辭職走了。”這名工作人員說,她說要照顧孩子,開不了車才走的。

張女士稱,李某在另一家出租車公司幹過很長的時間,而出租車公司證實了李某是有正規的駕駛證,可以開出租車。但並不知道她同時又有精神殘疾證,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如此一來,李某一旦出了車禍,她是完全可以不負責任的,這兩證不是自相矛盾了嗎?

民政部門說辦證手續有漏洞

在南京市雨花臺區殘聯,一名姓張的科長告訴記者,2005年殘疾人換領新證,殘聯邀請了南京市腦科醫院的張醫生,到街道坐診,李某就是在這次坐診中換了新證。張女士又將此事反映到了南京市衛生局紀委,得到的答覆是張醫生承認沒有看過李某本人。

張科長告訴記者,當時醫生可能確實沒有見到李某本人,因爲這些人是老證換新證,醫生坐在那裏進行交流、評定,旁邊是一些家屬反映包括社區的反映,基本上都會過關,領到新證的。張科長查詢了李某的資料,意外發現資料上寫的監護人是鐵心橋街道民政科的科長。

記者又趕到鐵心橋街道,找到民政科科長,對於突然成爲一個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他大感意外,稱不認識李某,怎麼會成爲她的監護人。“我雖然管殘聯這一塊,但手續可能辦得有問題,這個得去問社區。”

李某所在的居委會一負責人稱,2005年他們確實邀請過南京各大醫院的醫生來做過一次殘疾人的體檢鑑定,是到衛生院集中進行審覈的。這名負責人坦承,審覈帶有點偏向性,只要病人裝聾作啞,當時的醫生都會給蓋個章,放過去。

“被殘疾”有很多好處

1月12日下午,李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自己離開出租車公司,又找了一份工作,沒幹多久,又不幹了。不過,她承認,自己的精神殘疾證,是找人搞的。李某稱,她有駕照已經14年了,1997年有了殘疾人證。

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殘疾人證可能讓李某獲得不少好處,比如能坐在家裏還不時拿到錢。補助、低保,都會有的。甚至李某所住的經濟適用房,也可能是因爲有殘疾證,才能拿到房子的,當時拿房價格1平方米才1650元左右。對此,李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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