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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舉報非法集資最高可獎勵100萬 標準全國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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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青島8月10日電 (李英)青島10日正式發佈實施《青島市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根據該辦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來信、走訪、網絡、電話等方式對青島地區內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行爲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理後,將予以相應獎勵,最高可獎勵100萬元。從各地目前出臺的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來看,青島的獎勵標準全國最高。

青島舉報非法集資最高可獎勵100萬 標準全國最高

­據悉,青島獎勵標準分爲三個等級。一級爲提供關鍵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1‰給予獎勵,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二級爲提供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0.6‰給予獎勵,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三級爲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0.2‰給予獎勵,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據國家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顯示,2016年,全國新發非法集資案件5197起、涉案金額2511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4.48%、0.11%。雖然非法集資案件數和涉案金額近年來首次出現“雙降”,但非法集資形勢依然複雜嚴峻,案件總量仍處於歷史高位,大案要案頻發,風險隱患大量積聚,化解處置壓力較大。同時,非法集資犯罪手法不斷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着“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從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實體經濟”向理財、衆籌、期貨、虛擬貨幣等純粹“資本運作”轉變,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消費返利、養老投資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案件多發,層級擴張快,傳染性很強,防範打擊難度進一步加大。

­據瞭解,近年來青島也相繼發生多起非法集資案件,損害人民羣衆利益,影響社會穩定。2017年上半年,青島新發涉嫌非法集資刑事案件8起,涉案金額3.21億元,集資參與人員1560人。

­爲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調動廣大羣衆積極積性、主動性,及時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有效化解金融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青島市金融工作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監局聯合印發了《青島市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辦法》中規定,羣衆發現非法集資活動線索,可直接撥打該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進行舉報,也可向當地區、市政府和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舉報。辦理案件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和提供的證據材料經查證屬實後由同級防範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機構辦公室按照相關程序予以實施獎勵。(完)

責任編輯:鄭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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