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罵人犯法嗎?答案只有一個字:犯!
浙江縉雲一女子違停被貼罰單後在朋友圈辱罵交警被行拘2天,朋友圈辱罵交警被拘到底怎麼回事?
9月22日晚,縉雲縣壺鎮交警中隊民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信息,附有交警開出的交通違法告知單圖片,還配有辱警文字。
交警隨即向壺鎮公安分局報案。經查,22日19時許,蔣某因不滿交警處罰,將違停告知單拍照後上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並配上辱罵交警的言論。
據瞭解,《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有其他尋釁滋事行爲的,處5日~10日拘留。
考慮到蔣某情節較輕微且主動刪除朋友圈信息,縉雲縣公安局23日對其作出行政拘留2天的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朋友圈辱罵交警被拘的案例時有發生!
就在今年3月20日,南昌有名車主黃某,也是因亂停被交警貼單不滿,在朋友圈指名道姓用侮辱性詞彙指名謾罵。
結果他上午剛泄憤,下午就被警方傳喚,最後也是因此受到了行拘兩日的處罰。
7月5日,南昌車主朱某因爲不忿亂停車被交警貼單處罰,在微信朋友圈發文泄憤。
不僅指稱“交警南昌東湖大隊管半步街”是“等罰款的錢治病”,而且還附了張含有侮辱性詞彙的表情包辱罵交警。
7月10日,接到警方傳喚的朱某終於現身,主動來到東湖交警大隊向民警道歉。
10日晚,記者瞭解到,因朱某辱罵交警的行爲已經構成違法,警方已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兩日的處罰。
注意朋友圈以下八類信息不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3.不明來源的所謂“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賭、毒”等不發
5.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傳播
6.不要在羣裏公開詆譭、辱罵他人
7.涉及國家機密、軍事資料不發
8.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