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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賣涼菜違法 爲何賣涼菜也違法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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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關於火鍋店賣涼菜違法的消息走紅網絡,很多人都不解爲何買個涼菜都是違法行爲呢?一起去看看廣州黃埔區食藥局怎麼說。

火鍋店賣涼菜違法 爲何賣涼菜也違法

火鍋店賣涼菜違法

7月24日,一份顯示由廣州市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黃浦區食藥局”)出具、編號爲“(穗黃)食藥監食罰告[2017]D214號”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在網上流傳。該告知書稱,一火鍋店因違法生產銷售多種涼菜而被沒收違法收入139元,並罰款1萬元。

廣州市黃埔區川鍋演義火鍋店在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備註項目不包含從事涼菜加工銷售的情況下,在經營場所生產銷售“川北涼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黃瓜”“開胃小木耳”等涼拌菜式,從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間的銷售收入139元。

火鍋店賣涼菜違法 爲何賣涼菜也違法 第2張

廣州市黃埔區食藥監局認定上述行爲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應當懸掛在其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和《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決定擬對店主何靈進行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39元,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其中,《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違法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火鍋店賣涼菜違法 爲何賣涼菜也違法 第3張

“這個處罰的情況店主本人是瞭解的。我們當時將處罰結果告知她,店主本人迴應我們說要處罰就隨便吧。”廣州市黃埔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7月24日告訴澎湃新聞,在處罰結果出來以後由於長期未能聯繫到店主何靈,於是在24日採取了將處罰事先告知書張貼在火鍋店門口的措施,並表示希望儘快能聯繫上店主本人。

對於罰款1萬元的處罰,廣州市黃埔區食藥監局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對這個處罰決定有任何異議都可以來我們這邊進行陳述和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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