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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臣倍健欺騙消費者 普通食品冒卻充保健品

來源:爵士範    閱讀: 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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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中國保健行業第一家AAA信用等級企業的湯臣倍健,近日卻陷入了一場虛假宣傳的漩渦。

湯臣倍健欺騙消費者 普通食品冒卻充保健品

有媒體質疑稱,湯臣倍健聲稱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產品並無保健食品標誌,卻以進口保健食品的身份在國內進行大規模售賣,涉嫌違規銷售,以及欺騙、誤導消費者。據南方日報記者瞭解,事實上早在今年初,湯臣倍健便因虛假宣傳遭到消費者質疑。此番,湯臣倍健“東窗事發”,可謂是梅開二度。

昨日,湯臣倍健公共關係部總監陳特軍向本報迴應稱,湯臣倍健的保健食品和膳食營養品是分開銷售的,並在各自範圍內進行合理宣傳,可能是媒體存在誤解。

質疑一:

進口“保健品”卻沒“藍帽子”

公開資料顯示,湯臣倍健創立於1995年10月,2002年將膳食營養補充劑引入中國非直銷領域,並迅速成長爲中國膳食營養補充劑非直銷領域的領導者和標杆企業。

在宣傳中,湯臣倍健稱截至2011年底,其原料進口比例達到73.35%,且這個比例還在不斷擴大中。然而,此番“惹事”的正是湯臣倍健旗下兩款美國原裝進口的產品——“骨膠原高鈣片”和“葡萄糖胺片”。

有媒體質疑稱,上述兩款產品沒有藍帽標誌卻對外宣稱是保健品。湯臣倍健官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這兩款產品)都是保健品”,且信誓旦旦稱“骨膠原高鈣片與葡萄糖胺片搭配食用可以增加骨密度,對於老年人的關節疼痛、骨質疏鬆具有改善調節作用。”

然而,在湯臣倍健官網上,“骨膠原高鈣片”及“葡萄糖胺片”的外包裝上未標註進口保健食品標識及批准文號。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記者輸入湯臣倍健兩款產品的相關信息查詢,發現在進口保健食品一欄,並沒有這兩項產品的信息記錄。可見,這兩款產品只是作爲普通食品進口到中國。

而在今年初,湯臣倍健另一款美國原裝進口產品ω-3魚油軟膠囊,同樣作爲普通食品進口到中國,亦被宣稱是“進口保健品”。在遭到消費者質疑後,湯臣倍健營養諮詢熱線工作人員迴應稱,“國外沒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而是膳食營養劑。”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湯臣倍健在新西蘭生產的該類產品是以普通食品進口的,但他表示,正因爲以這種方式進口,並且消費者都認爲其是保健食品,“所以不需要獲得批文”。

事實上,按照國家頒佈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規定,如果按照正常渠道進入中國市場的進口保健食品,應在其包裝上標註“國食健字”批號。這也意味着,如果沒有保健食品批號(即業內俗稱的“藍帽子”),那麼湯臣倍健這兩款產品就不能以保健品身份進行銷售。

質疑二:

普通食品宣稱有功效

湯臣倍健遭到質疑的另一點,則是實爲普通食品卻宣稱有保健功效。

根據湯臣倍健官網上的介紹,湯臣倍健“葡萄糖胺片,美國原裝進口,每片含氨基葡萄糖硫酸鉀鹽300mg、硫痠軟骨素45mg、生薑提取物50mg。硫痠軟骨素有助於促進葡萄糖胺滲入關節的過程,爲軟骨輸送重要的營養素,幫助清除關節內的廢物;生薑提取物有破血行氣、通經止痛的功效,有助於減輕關節疼痛感”。

媒體質疑稱,湯臣倍健如此宣傳,絕不是把它當成了普通食品。據瞭解,在國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中,一共有27個,每一款保健食品在申報的過程中,都有嚴格的要求,要經過各項實驗、檢驗後才能認定其功能,比如可以提高免疫力等。

在中國保健協會副祕書長周邦勇看來,普通食品卻宣稱有保健功效,這種現象擾亂了保健品的市場秩序。“普通食品宣傳功能是超範圍的。保健食品是‘李逵’,這種現象就是‘李鬼’”。

而湯臣倍健部分有“藍帽子”的產品,又被指違規宣傳“能預防疾病或改善症狀”,如宣稱有“殺菌抗菌、消炎、抗病毒”的功效。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標示爲保健食品的產品,不得宣傳其具有藥品的功能、作用或輔助治療功能等,否則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61條“非藥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藥品的宣傳”。

質疑三:

打擦邊球獲得高利潤

在被質疑爲何宣稱是保健產品卻沒有“藍帽子”時,湯臣倍健工作人員表示,其產品大多都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正在陸續申請保健食品的批文。但由於審批時間較長,暫時沒有獲得批文的產品,則在以膳食營養補充劑的形式作爲普通食品進行生產和銷售,“但都有相應的備案”。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湯臣倍健方面的說法有失妥當。“國外沒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而是膳食營養劑之類,這點沒錯,但到了國內就應歸到保健食品。”一位保健食品企業負責人表示。

在上述負責人看來,有些企業遲遲不註冊“健字號”,是出於經濟原因考慮。據其介紹,通常情況下,註冊“食字號”需要3000-5000元,而且時間很快,1-2個月就可以。而註冊“健字號”則需要2-3年的時間,根據不同的功效,投入在100萬元-150萬元。

“這僅是1個文號,所以大家都願意註冊‘食字號’,直接賺錢。”該負責人表示,而賣家通常會自己添加一些保健內容,進行違規宣傳,但是這功效宣傳不是企業出面做的,工商局要追責的話也追不到企業。“這樣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保健食品企業可能都在鑽這樣的空子。”

這一說法得到了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祕書長董金獅的證實。董金獅表示,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要求比普通食品更高,所以經過實驗室功能鑑定的時間較長,導致申請保健食品認證所需時間較長,所需費用也高,據其瞭解,光實驗費用就在30萬元左右。

董金獅認爲,國家不允許未獲得批文的企業進行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進口保健食品也要通過審批,“有些沒有得到批准的企業打擦邊球,進行虛假宣傳,所以獲得了高額利潤”。

■記者觀察

保健食品市場亟需“保健”

湯臣倍健陷入虛假宣傳漩渦,這並非孤例。就在此前不久,東阿阿膠推出的一款產品桃花姬阿膠糕,本是普通食品,卻在市場上打着保健品的名義銷售,也涉嫌虛假宣傳。

保健品市場的混亂程度,從每年中消協的投訴分析中,便可見一斑。在保健類產品的投訴性質中,除質量問題外,涉及廣告和虛假品質的比例相對較高,2010年關於廣告和虛假品質的投訴分別佔到了12.3%和10.6%,顯著高於投訴普通商品和服務的平均水平。

2011年的數據顯示,投訴問題同樣主要集中在質量、廣告和虛假品質,4487件保健用品的投訴中,涉及質量的2416件,廣告的532件,虛假品質爲421件;6138件保健食品投訴中,投訴質量問題的有2611件,其次是812件投訴廣告、535件屬於虛假品質。

從保健品的違法違規情況看,誇大、虛假的宣傳廣告問題特別突出,差不多每個月全國各藥監部門都會公佈一批違法違規宣傳的保健品黑名單。有消費者感慨,對於保健品虛假宣傳的情況早就已經“見怪不怪”!

之所以會如此亂象叢生,根源在於保健食品企業普遍存有的急功近利的心態。保健食品企業的操作流程,大致可以分爲原料購進、產品加工以及渠道運作三個環節,前兩個環節關乎產品的品質,後一環節關乎產品的銷售。產品品質是產生銷售的前提,但目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漠視了這一前提,而是通過各種手段來製造“虛擬前提”。這種斷章取義的市場行徑,反映出保健品企業片面追求盈利。

對於已經處於“亞健康”狀態甚至病態的國內保健食品市場而言,亟需有針對性的“保健”。摻雜造假、誇大宣傳這些保健食品行業中的頑疾之所以長期得不到改觀,主要原因是保健食品市場不規範,缺乏監管,導致企業違法違規的成本低。因此,必須確定具體的和有約束力的剛性標準,使得監管部門有法可依,纔可能對不法商家起到震懾的作用。

此外,還應在保健食品領域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讓企業及其產品在市場規則下浮沉。亂世用重典,就國內保健食品市場目前的狀況,缺少了行政(或法律)手段的有效調控,易使市場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南方日報記者 趙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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