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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高招體檢取消乙肝檢測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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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廳、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下發《關於印發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2011福建高招體檢取消乙肝檢測

2011年取消“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檢測作爲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體檢醫院不得要求考生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開展相應的檢查(如B超、乙肝項目檢測等),以便進一步明確診斷。

意見規定,高招體檢醫院要設置必要的高招體檢工作場所,並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與門診等分隔,體檢中嚴禁非高招體檢工作人員(帶隊教師除外)和非體檢考生進入高招體檢場所。

考生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應在拿到本人“體檢表複印件”兩天內向所在縣(市、區)高招辦提交《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不合格考生申請複檢、終檢報告》。

沒有申請參加複檢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請參加終檢。對複檢結論仍有異議的考生,亦應在複檢結論出來後兩天內向所在設區市高招辦提交終檢申請報告,但最遲不得超過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時提交申請複檢或終檢報告的考生,將被視爲自願放棄參加複檢和終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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