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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病人忌用的藥

來源:爵士範    閱讀: 9.8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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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又稱高眼壓)是一種眼部常見病,它危害視力,嚴重者還會致盲,故不能掉以輕心。由於有不少藥物可不同程度地影響眼壓,誘發青光眼急性發作,或使原有病情加劇惡化,故青光眼病人若因同時患有其他疾病而需聯合用藥時,要特別注意。現將青光眼病人忌用的藥物簡要介紹如下。

青光眼病人忌用的藥

散瞳藥阿托品、東莨菪鹼、山莨菪鹼(654-2)、顛茄片與後馬託品等。

降血壓藥美加明、六甲溴銨等。

抗心絞痛藥硝酸異山梨酯(消心痛)、嗎多明(脈導敏)、硝酸甘油、長效硝酸甘油與亞硝酸異戊酯等。

抗抑鬱藥多慮平(多塞平)、氯丙嗪、丙米嗪、阿米替林等。

抗震顫麻痹藥胃歡、胃安、胃瘍平、安胃靈、甲氧氯普胺(胃復安)與解痙寧、優託品及甲溴貝那替嗪(胃仙)、胃復康、丙胺太林(普魯本辛)等。

鎮痛藥克痛寧、苯噻啶、平痛新與卡馬西平等。

皮質激素類藥可的鬆、強的鬆(潑尼鬆)、地塞米松、氫化潑尼鬆(潑尼鬆龍)等。據觀察表明,連用2~4周後,即有35%的病人會誘發青光眼,故需控制使用。若長期應用者,應定期檢查眼壓。

此外,在手術前應將自己的病情告訴醫生,以免使用麻醉藥司可林,促使舊病復發。

情緒波動、精神創傷、勞累過度、氣候突變,以及暴飲暴食、長期在暗室工作等,均易誘發青光眼,這些因素都需注意。

爲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原因不明的頭痛、頭昏、眼脹及看見燈光或月亮周圍有彩虹樣光環,應警覺到這是早期青光眼的信號,需立即去醫院診治。千萬不能擅自服用止痛藥或安定藥,以免暫時減輕症狀而掩蓋病情,引起誤診,甚至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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