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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苦尋13年重見被拐兒子

來源:爵士範    閱讀: 2.6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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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苦尋13年重見被拐兒子

小剛母親與兒子相認。

 

母親掀起小剛的衣服辨認。

 

兒時小剛。

998年,6歲的汪陽剛在貴州清鎮市的幼兒園門前被拐走,賣到福建莆田市一戶殷實之家。經過13年的尋覓,昨日下午,在網絡尋人帖的牽線下,阿剛在廣州白雲機場跟親生父母含淚相認。

6歲被“幼兒園老師”拐走

1992年,阿剛出生在貴州省清鎮市紅楓鎮建設路236號的一個普通家庭,作爲當時家中的獨子,父母寵愛有加,每隔一陣便要帶他上影樓拍張彩照——沒想日後成爲尋親的重要資料。

1998年的一天早晨,6歲的阿剛在幼兒園門口遇到一名30多歲的矮個男子,對方自稱幼兒園老師,給了他很多錢,還帶着他買東 西吃,去公園玩。阿剛只記得,自己一覺醒來後,就生平第一次坐在火車上,他問要去哪,男子說要帶他“回家”,結果直接去了福建省莆田市東莊鎮的一戶人家裏。那裏有一對和藹的新“父母”,以及兩個比他大幾歲的哥哥姐姐,他的名字也由“汪陽剛”改爲“陳少銘”。

 

 

 

母親悲傷過度流產

在貴州的家裏 ,痛失獨生兒子的汪家父母遍尋無着,母親許生會終日以淚洗面。阿剛被拐之時,許生會懷有6個月大的身孕,結果因悲傷過度導致胎死腹中,自己也差點因此喪命。

過了幾年,汪家夫婦又生下一男孩,但痛失長子的記憶始終沒有抹去。13年來,夫妻兩人帶着兒子小時候的照片,四出張貼各種尋人啓事。近年來,他們更藉助網絡,在各大網站論壇發帖求助。

孩子知道身世後一度失足

6歲的阿剛沒有被養父母的謊言矇蔽太久。阿剛自稱,老家的一層平房,家裏的回鍋肉和饅頭的味道,以及房子四周的鄉土景色,一直停留在他的記憶之中。上小學高年級後,他基本猜出了自己被拐的事實。

“發現自己不是家裏親生之後,我就不想回家,每天在外面跟社會上的人玩。”阿剛在小學畢業後便輟學,在外當小混混,2008年時終因打架尋釁,被捕入獄1年。出獄那天,養父母開車接他,“始終對我不離不棄。”

出獄後尋親 重遇親生父母

尋家的心沒有變過,忘記家在哪裏,也忘記父母的姓名,但他記得自己的原名汪陽剛。他依此翻書查找,發現“安徽最多姓汪的”,於是離開家門後便立即去安徽打工。

上週三,阿剛在網上找到“反拐行動——大愛尋人網”,通過志願者“仔仔”的幫助發現了一條來自貴州的尋人啓事。裏面包括了:1992年出生,1998年走失,家裏的景觀描述等吻合的信息。阿剛昨日說:“原來父母親找了我13年。”

前天夜晚,一家三口在13年後第一次見面。阿剛不懂老家方言,父親不懂普通話,只能由母子倆用普通話溝通。這一次通話,母子倆從夜晚9時談到第二天凌晨1時。

初見:理髮摘耳環留好印象

昨日下午,阿剛一頭短髮、西褲皮鞋地出現在到達大廳。一天前,他還是一個染了一頭金髮、掛着耳環、文身外露的社會青年模樣。在志願者和表姐的提醒下,他決心給父母親一個好印象,“讓他們知道我活得很好,不至於太傷心。”

下午5時許,看着日思夜想的兒子迎面走來,許生會邊走邊擦眼淚,最後還是忍不住喜極大哭。

許生會跟兒子聊起兒時的記憶,除了家鄉的種種景色,阿剛還說出小時候的一段記憶:母親陪同大病的父親上醫院,將他一個人關在家中。許生會說:“這些我們都記得。”

昨日下午,海珠區警方接待了阿剛一家人。他們將進行DNA鑑定,在落實關係之後返回貴州老家。

對養父母

他們沒有怨恨

親生父母:孩子,你要報答養父母多年的照顧。

在重聚的前一夜,父親跟阿剛說,“你是我們的兒子,我們爲重逢而感到高興。但你不能做一個忘恩負義的人,將來回家了,也要多點問候養父母,報答他們多年來的照顧。”

被拐男孩:沒有養父母,我說不定要淪爲乞丐。

“沒有恨,如果不是他們,我現在可能是路邊的一個殘廢乞丐。”說起認親之際,對養父母的看法,阿剛坦言沒有絲毫的怨恨,他認爲自己被拐後,如果不是被養父母買下,當作親生兒子般養育,那說不定就要淪爲乞丐,還有可能被折磨成殘廢的乞討工具。

阿剛還說要同時做養父母的思想工作,“我會跟養父母說,我不會忘記他們13年的養育之恩,將來兩家人可以當作親戚般往來。”

養父母:過得不好就回來。

面對即將失去“兒子”的不捨,遠在福建的養母在昨日下午電話不斷。她一邊提醒兒子不要被騙,也忍不住一邊哭着說:“你先回去看一看,如果過得不好就回家裏來。將來有空也記得多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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