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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 每天用量不得超過4g

來源:爵士範    閱讀: 1.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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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乎每個人都用過的藥——對乙酰氨基酚

對乙酰氨基酚 每天用量不得超過4g

    對乙酰氨基酚是解熱鎮痛的常用藥,世界各國的非處方藥解熱鎮藥均以對乙酰氨基酚爲基本藥物,無論單方或複方製劑,其數量可以百千計算。

    就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准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中,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達600餘個。在我國,已被批准的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的非處方藥,包括西藥和中成藥(中西合制)也有100多個。作爲治療感冒、頭痛等的基礎藥,除過敏等特殊情況外,幾乎每個人都曾不止一次服用過對乙酰氨基酚。

    儘管很安全,但每天用量不得超過4g

    對乙酰氨基酚是經典老藥之一,其安全性與有效性是毫無疑問的,但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再次發出警告: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使用對乙酰氨基酚每天用藥量不得超過4g,否則易發生肝中毒甚至死亡。

    據美國醫療安全協會Moore博士等人的報告顯示,1998~2005年,7年間美國因服用對乙酰氨基酚而致死者共1393人,平均每年致死199人。在藥物致死最多的15個藥物中,對乙酰氨基酚排名第5位。而FDA公佈的數字卻更爲驚人,每年致死人數達400例。

    值得注意的是Beasley等報告顯示,在31個國家73箇中心,對205489名6~7歲兒童觀察發現:第1年因服用過對乙酰氨基酚,發生哮喘的風險較未用者可增加46%;近期服用中等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而發生哮喘的風險可增加61%;高劑量者則增加2。23倍。且併發鼻結膜炎和溼疹。雖然世界衛生組織(WHO)批准小兒自零歲始即可使用對乙酰氨基酚,但僅限體溫超過38。5°C (101。3°F)時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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