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乳腺癌的確切病因雖然還未能完全明確,但一般認爲與卵巢功能、遺傳因素、婚育及哺乳等因素有密切關係。因此乳腺癌主要發生於青春期以後的成年婦女,35~55歲爲好發年齡,約佔全部患者的75%。大量的臨牀資料說明了這點。有以下情況就要謹防乳腺癌的發生。
1.13歲以前即有月經初期或至50歲還未停經的婦女,得乳腺癌的機會較多;
2.婦女婚後沒有生育的,乳腺癌的發病率比已生育的高;
3.生育後一直未哺乳或哺乳期過長或過短的,得乳腺癌的機會比正常哺乳者要多;
4.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婦女,患乳腺癌的機會明顯高於沒有乳腺癌家族史者;
5.獨身未婚婦女較已婚婦女易患乳腺癌,且年歲越大這種傾向愈加明顯;
6.一側已得過乳腺癌的,對側再患癌的機會比正常未得癌的可能性要大;
7.乳腺因各種原因反覆多次接受放射線的,也可增加患癌的機會;
8.常食脂肪而肥胖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