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10月開始實施的《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公民獻血後,可享受3日休假,所在單位應視爲出勤。”而據華西都市報記者調查瞭解到,該法實施10年多以來,多數無償獻血的市民並不知道有此規定,且認爲沒有必要休息3天。同時,記者從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瞭解到,該項法規目前正在修訂。大成網爲此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九成多被調查者都不知道這個政策——成都獻血後可休假3天,你知道嗎?
知道 4.48% 不知道 95.52%
瞭解這一規定,獻血後會向單位提出休假嗎?
會啊,我應該的福利 33.95%
不會,怕被領導說 32.64%
無所謂,說與不說都不會休假啊 33.41%
如果提出休假,單位不同意,你會怎麼辦?
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15.08%
不敢言,默默走開 33.00%
無所謂,早就知道結果了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