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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二氫埃託啡的用法及不良反應

來源:爵士範    閱讀: 4.4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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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二氫埃託啡的用法及不良反應

  【 用法用量 】
  
  舌下含化。一次20~40μg(1~2片),經10~15分鐘疼痛可獲明顯減輕,視需要可於3~4小時後重複用藥。只可舌下含化,不可將藥片吞服,否則影響止痛效果。
  
  允許使用最大劑量一般爲60μg(3片),一日180μg(9片),連續用藥不得超過3天。超大劑量使用時應遵醫囑。

  【 適應症 】
  
  本品僅限用於創傷、手術後及診斷明確的各種劇烈疼痛的止痛,包括對嗎啡或哌替啶無效者。
  
  【 不良反應 】
  
  本品用於各種疼痛病例時,在治療劑量下一般無明顯不良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頭暈、噁心、嘔吐、乏力、出汗,臥牀病人比活動病人反應輕。這些反應可不經任何處理而緩解。偶見呼吸減慢至每分鐘10次左右,用呼吸興奮藥尼可剎米可糾正,也可用吸氧糾正。未見嗎啡樣致便祕作用。
  
  【 禁忌 】
  
  1. 腦外傷神志不清或肺功能不全者禁用。
  
  2. 嬰幼兒、未成熟新生兒禁用。
  
  3.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酌減用量。
  
  4. 非劇烈疼痛病例如牙痛、頭痛、風溼痛、痔瘡痛或局部組織小創傷痛等不宜使用。
  
  【 注意事項 】
  
  1. 本品爲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顏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
  
  2. 本品可成癮,較嗎啡輕。
  
  3. 本品只可舌下含化,不可將藥片吞服,否則影響止痛效果。
  
  4. 國家衛生部規定本品不得用作海洛因成癮脫毒治療的替代藥!
  
  5. 一般劑量時對循環系統功能影響很小,用量過大時可有短暫血壓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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